信息学院20152学期教务周历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139

信息学院20152学期教务周历
周次负责人:袁红春、程淑英负责人:袁红春、张程冬
预备周安排补、缓考前辅导班;
     新学期开学准备检查;
     本学期教学日历汇总;
     安排补考、缓考、免修考;



核实毕业生上学期期末成绩,梳理积欠课程;检查补考前预警学生名单
第1周公布补考、缓考、免修考总考表并组织考试;
     完成成绩复议工作;
     本学期实验实习教学计划、上学期实习小结上报通知;


督促应届本科毕业生补选积欠课程,受理往届结业生选课;下达2016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通知:受理特殊学生选课事宜
第2周组织补考阅卷、录入成绩;领导听课工作
     上报实验实习教学计划、上学期实习小结;
     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学习(3月)
试卷、教务材料归档;
     督促毕业生完成图像采集;学籍处理工作(学业警告、退学等);启动2014年市级创新项目结题工作及2016年市级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教学信息员工作;
第3周上报2016年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新开课程项目材料;学院上报本学期课程主考教师、课程考核方式、课程结束周次重修补选课;
     受理、审核往届生换补证申请,报教务处复核并制、发证;
     汇总应届毕业生审核结论,受理毕业生补修学分申请;
第4周招生材料上交

     毕业生重修班安排;
处理选课遗留问题;
     开展2016年上半年CET4-6报名;上报学籍处理材料;
     处理学籍处理学生后续选课;
第5周下达本学期考试周次进度表(确定课程考试周次)
     协助开展激励计划飞行检查
完成2016创新项目筛选答辩;
第6周核对下学期教学安排,上报计划变更申请,教务处复核、审批
     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重选专业报名;核定毕业生名单;
第7周学院上报2016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制定并组织落实下学期开课任务书(含任选课、重修班)、
     公布第8周考表;
     监考安排
重选专业资格初审并公示;
     公布重选专业考核安排;
第8周
     教学期中检查;
     落实开课任务并报教务处;
     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通知
     监考安排
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试卷等);2016年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及实用汉语能力测试预报名;完成2014创新项目结题工作;
第9周处、院沟通协调落实教学任务;
     毕业论文学术检测;
     监考安排
国家级创新项目推荐;检查2015届毕业论文材料归档情况;
第10周
     启动2015年市教委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
     监考安排
启动院级创新论坛(暨2015项目中期检查\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
第11周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上报汇总缓答辩名单;
     毕业论文学术检测
     监考安排
     汇总领导听课;
二校园交换生选拔工作;
第12周上报答辩工作安排
     完成2015年市教委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监考安排
重选专业预录、公示;
     学生确认重选专业;2016年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
第13周夏季学期教学安排确认;
     组织教材征订工作
     监考安排;本学期评教
     启动毕业论文答辩
     启动2016级教学一览编印工作
重选专业发放录取通知书
     完成重选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14周监考安排;
     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成绩登录、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
打印随档的应届毕业生成绩单;上报2016国家级创新项目
第15周开课学院核对排课结果;
     上交第17-18周考试试卷;
     成绩录入跟踪、检查;
     上报优秀毕业论文摘要

更新毕业审核结论,报教务处复核;
     完成应届毕业生学位授予评定工作;
     制作学历、学位证书(贴照片、盖公章);2016级本科生学习指南编制工作
第16周毕业论文成绩录入检查;

     第17-18周考表,安排考务工作
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校应届毕业生学位授予评定;
     应届毕业生验印名册;受理学生学生预选课程过程中特殊事宜
第17周预选后开课调整;
     组织期末大考;
受理学生正选选课过程中特殊事宜;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签领学历、学位证书;上报国家级创新创业论坛项目
第18周正选后开课调整;
     发布下学期正式课表;
     期末大考
审核、上报缓考名单;
第19周夏季学期教学安排调度
     汇总上交本学期考试课程试卷(AB卷);检查成绩录入情况

学籍预警处理毕业生遗留问题
     收回毕业生验印名册以及未签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第20周检查成绩录入情况
     教学材料整理
处理毕业生遗留问题
     收回毕业生验印名册以及未签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备注:以上具体安排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