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赴澎湖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02-28浏览次数:188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澎湖科技大学交流合作协议,现将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概况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

选派对象及学习专业:从我校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派品行端正、成绩良好、与他人互动关系佳、对两岸文化教育交流有热忱之学生,其中二年级优先考虑。

学习计划及课程:除水产养殖系外,澎湖科技大学各系所均对我校学生开放,学生应申请与自己现在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

选择澎湖科技大学的学系,请先了解对方学系开设的课程,有关澎湖科技大学学系简介和课程信息可查询附件或登录官方网站(http://www.npu.edu.tw/

交流学习时间:

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向接收学校缴纳规定的学费及相关费用(公费学生免交学费。公费名额待澎湖科技大学确认后,我校择优推荐)。

  

二、交流学生名额

选派对象: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学生,年级优先考虑。

选派名额:。

各学院推荐不超过X,再加1名后备,并做好推荐排序。

  

三、选拔推荐

1. 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已按我校培养计划完成学期规定的课程;

2)平均分不低于75分(无不及格),或平均绩点2.7及以上。同等条件下CET4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3)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4)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台学习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

2.选拔程序及安排:

1)学院预选:

l受理学生报名;

l对推荐名单审核、排序、公示;

2)学院对预选确定学生收集下列材料:

l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l学籍证明

l成绩单

  

3)学院将电子“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交教务处。其他各项材料以及学院方案交教务处。

4)校选派工作小组审定。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