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责20160628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85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6年6月28日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所在党委的决议文件,加强学院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各部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围绕学院工作中心和重点,统一学院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支持和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负责组织学院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抓好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院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

三、加强学院党支部建设,落实党的各项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督促支部按时换届选举,把党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四、做好学院统战工作,加强同学院各民主党派的联系,认真听取他们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和谐发展。

五、加强学院作风建设,督促各系室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服务工作,“抓四风”(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促三比”(比服务、比作风、比业绩)。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遵纪守法、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七、加强党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保证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及时处理并反馈党员对学院党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党务公开网站的信息更新及维护工作。

八、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抓好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对学院部门、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和推荐、选拔工作。

九、加强对学院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学院各部门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关注教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十、按照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学院干部能力提升和干部队伍培养。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