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20160628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127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

(2016年6月28日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

1.学院重大事项均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增强学院管理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2.院务公开制,学院每年定期向全院教职工通报经费的使用情况,以接受教代会和全院教职工的检查和监督。

3.学院培训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并且做到专款专用。

4.学院的场地、设备等固定资产,如需外借,必须经过学院同意方可使用。

5.教材、设备等相关物品采购,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学校相关部门的规定和专控产品的方法操作。其中,由学院采购的物品归口院办统一负责。

6.学院内涉及到的施工、装修、改扩建等均需报校后勤管理处立项审批,严禁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办事。

7.坚决执行学校收费政策,没有乱收费现象。学院创收经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小金库。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