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分党校规章制度20160628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170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分党校规章制度

(2016年6月28日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

一、组织架构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分党校设初级党校、中级党校、高级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信息学院全体教工与学生,分党校校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副校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负责学院党校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另设联络人一名,负责党校的具体安排、管理与考核。

二、培训要求

(一)初级党校

本着“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的原则,侧重在广大新生中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工作,即通过举办初级党校(党章学习小组),激发学生的入党热情,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初级党校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培训时间不少于10学时。

(二)中级党校

在初级党校(党章学习小组)培训的基础上,由学院党委和团委负责举办中级党校。中级党校旨在通过组织有入党意向的同学进行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锻炼活动,以进一步坚定信念、提高能力、增长才干。中级党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三)高级党校

在初、中两级党校培训的基础上,由学院分党校举办高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旨在对已经参加过初、中两级党校培训、经基层党组织培养考察、被列为近期内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论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高级党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四)预备党员培训班

针对新党员入党后的再教育,旨在通过系统的理论与实践培训,进一步端正大家的入党动机,在为人民服务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使之都能够达到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并顺利地实现按期转正。

三、教育计划制度

1.每学期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本学期党校教育计划,并附课程内容安排表。

2.教育计划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办班时间、讲课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根据学校年度教育计划,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突出教育重点,可以及时调整和充实培训内容。

4.党校工作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学员守则

1.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每次上课提前10分钟到前排指定区域签到,请各组组长坐在第一、二排以协助考勤,迟到15分钟视旷课一次处理,累计两次则取消听课资格和当年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资格。

2.如发现代签者,双方均取消听课资格并取消当年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资格。如发现早退者,同样取消其听课资格和当年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资格。

3.如确有事与党课冲突,须事先开据请假条,并由相关负责老师批准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上课前交至高级党校负责学生处。

4.请假次数超过两次者,不予结业。

5.上课时,自觉遵守维护课堂纪律,提高听课自觉性和听课效率。扰乱纪律者或不听从授课教师管教者,施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高党听课资格和当年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资格。

6.结业考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各次讲课重点,请大家听课时做好记录,及时复习提高。结业考试过程中如发现学员作弊者,试卷记零分,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且一年内不列入考察对象,如一年内有立功表现,可重新考虑。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