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课程导师(班主任)考核办法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05-12浏览次数:402

  

为加强课程导师(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课程导师的作用,客观评价课程导师工作情况,根据学校对课程导师测评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课程导师工作考核办法。

一、基本思路

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构建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方法多样化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合格考核和优秀考核两个方式展开。

(一)合格考核

1.合格考核全体课程导师参与。

2.考核标准:

(1)检查上交课程导师工作记录中的工作实务本完成情况。工作实务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程导师(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中的内容确定。

(2)上交一份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

(3)学生总体测评分数达到80分以上。(说明:测评分数按从排,去掉前10%10%,计算平均分)

(二)优秀考核

1.分年级评定,优秀考核比例为年级班主任人数的30%(16年级3名,15级2名,14级2名,14-15级综合1名)

2.优秀考核流程:

(1)个人申报:个人提交申报书。

(2)公开答辩。答辩前准备5分钟的PPT。PPT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介绍(3分、特色工作(4分、工作思考(3分三部分。此项占总评分30%

3.考核标准:

(1)一年级课程导师考核标准:本年度班级成绩情况;奖学金比率;单项获奖情况;班级集体荣誉获得情况;学业警告率;学生对班主任评价得分。此项评分的70%(一年级

  

考核项

计算方式

具体说明

加分值

本年度班级成绩情况

=班级平均绩点-专业平均绩点

  

计算得分

奖学金比率

=(班级奖学金比率-35%)×5

  

计算得分

单项

单项单例

不包括自强奖

0.1/项

集体荣誉

单项单例

先进班级、红旗

1

文明班级、特色团

0.5

学业警告率

=-学业警告人数班级总人数×5

  

计算得分

学生对班主任评价得分

=(评价总分-80/10

测评分数按从排,去掉前10%10%,计算平均分

计算得分

(一年级课程导师考核标准细则表)

(2)二年级、三年级课程导师考核标准:班级成绩与上学期对比提高情况;班级集体荣誉获得情况;班级科创数量和占比;学生对班主任评价得分。此项评分的70%(二、三年级)

考核项

计算方式

具体说明

加分值

本年度班级成绩情况

=(本学期班级平均绩点-上学期班级平均绩点×本学期班级平均绩点×上学期班级平均绩点

  

计算得分

奖学金比率

=(班级奖学金比率-35%)×5

  

计算得分

班级科创数量

单项单例

科创获奖(教务处认定范围内)、单项奖,不包括自强奖

0.1/项

集体荣誉

单项单例

先进班级、红旗

1

文明班级、特色团

0.5

学业警告率

=-学业警告人数班级总人数×5

  

计算得分

学生对班主任评价得分

=评价总分-80/10

测评分数按从排,去掉前10%10%,计算平均分

计算得分

(二、三年级课程导师考核标准细则表)

三、考核结果

1.课程导师(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优秀两个等次。

2.课程导师(班主任)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评优比例30%左右(按年级分类确定优秀人数并考核),由学院统一颁发证书表彰并予以物质奖励,计算工作量,年底统一发放。

3.获得考核评优的课程导师(班主任),在职务晋升、基层推优、各类计划申报等工作中优先推荐。

4.考核结果公示3天。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复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个工作日内给出复议结果。

  

  

信息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