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院长寄语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院荣誉
    • 联系方式
    • 院长、书记信箱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学科新闻
      • 教学新闻
      • 学生新闻
      • 党建新闻
      • 新闻人物
    • 学院公告
      • 科研公告
      • 教学公告
      • 行政公告
      • 党务公告
    • 规章制度
      • 科研规章制度
      • 教学规章制度
      • 学生规章制度
      • 行政规章制度
    • 资料下载
  • 师资队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系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软件工程系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计算机公共基础教学部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物理基础教学部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专业实验室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教辅人员
  • 科学研究
    • 学院学科简介
    • 科研成果展示
      • 高水平论文
      • 重大项目
      • 科技奖项
    • 研究生教育
      • 导师一览
      • 培养方案
      • 奖励细则
    • 服务社会
    • 科研团队
  • 学生工作
    • 组织架构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竞赛
    • 就业信息
    • 课程导师
    • 学工周报
    • 规章制度
    • 学生组织
      • 学生品牌活动展示
      • 学生社团
    • 出国考研
    • 毕业合影
      • 本科生
      • 研究生
    • 表格下载
  • 招生信息
    • 招生信息
      • 本科生
      • 全日制研究生
      • 在职研究生
      • 博士生
  • 学院党建
    • 组织架构
    • 重点工作
    • 学习园地
    • 党风廉政
    • 规章制度
    • 入党指南
    • 党务公开
  • 对外合作
    • 访学
      • 高校访学
      • 国外访学
    • 产学研基地
      • 就业实习基地展示
    • 国际交流

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

来源:张程冬发稿时间:2018-04-17浏览次数:33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3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9号)的有关规定和上海市教委学生处有关会议精神,现就“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经学校认定并导入国家资助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名额、金额

上海市教委今年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2125名,发放时间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每生按照5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人均1500元人民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档次标准设为两档: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月资助250元,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月资助350元。

根据我校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表:

学院

人数

金额(元)

学院

人数

金额(元)

水产与生命学院

276

414000

工程学院

271

406750

海洋科学学院

152

228000

信息学院

254

381000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81

121750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131

196250

食品学院

302

453000

外国语学院

148

222000

经济管理学院

436

654000

爱恩学院

74

111000

三、评选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⑤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⑦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以下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给予国家助学金:消费奢侈、生活铺张浪费、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7日: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定、申报工作;

2.2018年4月28日13:00各学院上报评审报告至学生处,同时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提交通过名单;

3.2018年5月上旬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五、重要说明

  本次申请、评审工作采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学生、各级管理员登陆易班,在资助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