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示 〔2018〕1号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8-11-11浏览次数:544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示

2018〕1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试行办法》(沪海洋委〔2015〕5号)、《上海海洋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管理办法》(沪海洋委〔2015〕22号)文件精神,现就当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示如下:

1.廉政承诺书。全体中层干部围绕落实“一岗双责”、个人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等方面作出具体承诺,填写《廉政承诺书》(附件1)。

2.责任计划与项目书。学院、部门结合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针对学院、部门工作中的重点项目和廉政风险系数高、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工作,填写《计划与项目书》(附件2),明确1-2项重点工作,形成具体方案,由部门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上交校办。

以上材料请于下周五(3月30日)之前反馈。《责任计划与项目书》的电子版请发送到xb@shou.edu.cn,《廉政承诺书》《责任计划与项目书》的纸质稿烦请签字、盖章后送至行政楼707B段彦波收(61900287,15692165611)。

党委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