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2018年18号文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101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大信息学院 [2018]18


信息学院本科教学管理负面清单及处置措施


201811月修订)

序号

现象或事实

处置措施(针对个人)

1

在教学活动中有违反教育部师德建设“红七条”内容。

一票否决,当年人事考核等级不合格;扣除年度基础和奖励绩效50%

1

擅自决定或变更教学活动的内容、人员、时间、地点等。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20%

2

不按时准确提交教学日历、实验实践计划表等教学文档。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10%

3

试卷出错(以教务处通报为准)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10%

4

课程教师在成绩提交后因主观原因修改成绩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

5

抽查试卷或论文,发现归档不规范

教务处抽查中发现教师归档不规范,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20%,审核评估专家发现教师归档不规范,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0%

6

教务处抽查或考情通报中出现监考问题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20%

7

坐班答疑、自习辅导时间教师不在岗

学校或学院检查教师不到岗,第一次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20%;累计两次,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0%,三次以上取消年度基础奖励绩效。被教委专家检查老师不到岗,直接取消年度基础奖励绩效。

8

教学项目不能按时完成中期检查或结题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10%

9

未完成相关FD活动及网络培训(授课教师至少参加1项教务处组织的FD活动,并且至少报名参加1门网络精品课程培训并获合格证书)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

10

其他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影响教学正常秩序的过失或事故

取消年度奖励资格

11

未办理手续情况下登分超时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

注:本负面清单及处置措施于20181116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自即日起执行。

信息学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本科教学管理   负面清单  处置措施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20181122日印发

拟稿:徐锋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