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五届上海海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9-03-08浏览次数:543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为主题,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大赛作品分为偏创意和偏创新应用两个大方向,大赛旨在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一、赛制及主办、承办单位

 大赛采用初赛、复赛两级赛制。

 大赛由教务处主办、信息学院承办。

二、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项目类型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全国赛中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它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以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参赛方式

1、参赛形式:以创业计划团队形式参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赛官网http://cy.ncss.org.cn上的注册及材料填报(预计报名系统4月中上旬开放)。参赛者需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每个参赛团队3-7指导老师1-3

2、初赛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选,通过对创业计划书、展示视频、作品综合进行评分,选出优秀的团队参加复赛,即项目展示与答辩,最后根据答辩情况综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六、赛程安排

参赛报名及材料提交(426日前)

 参赛团队需于426日前完成大赛官网http://cy.ncss.org.cn上的注册及相关参赛计划书等材料的填报提交(预计报名系统4月中上旬开放),请务必填写完整所属学院、学号、姓名、手机等联系方式。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项目团队还需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项目计划书要求:格式自行设计,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创意项目计划书,其他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三)大赛评审(427-522日)

初赛:项目计划书评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校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比打分,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参加复赛。

复赛:项目展示及答辩

 入围复赛的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和答辩。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项目展示及答辩内容包括:参赛团队创业项目PPT及产品展示(5分钟)、回答专家问题(8分钟)。

七、评审与奖励

 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承担大赛的评审工作,通过对参赛作品的评分,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大赛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若干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励。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上海市复赛,经上海市选拔评审可参加全国总决赛。

八、大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15618063102

 地址: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221室(邮编:201306



 附: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信息及历年参赛项目信息请参考: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