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上海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实施方案以及上海海洋大学“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实施办法,结合信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围绕信息学院在学校内涵建设发展规划中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教学团队建设,引导教授、副教授及优秀讲师(骨干教师)领衔教学团队,创建一支满足学校要求的骨干教师队伍,着力将海洋信息化学科优势转化为信息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优势。完善教师教学绩效考核规范,激励教师以学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推动课程标准化改革,推行课程的精细化管理。着力落实坐班答疑制度和校内自习辅导制度,强化教师对学生的辅导和指导,切实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二、实施方式及目标
按照“任务+绩效”的工作原则,对教学团队开展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给团队激励经费额度,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和绩效制定分配方案并上报学院批准。学院对团队任务落实情况等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学院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全面达到学校要求,落实学校近期改革目标,推进并完成学校提出的重点工作。具体年度计划和目标如下:
| 完成目标 | 2014-2015学年 | 2015-2016学年 | 2016-2017学年 |
市教委刚性指标 | 教授上课达标率 | 80% | 90% | 100% |
坐班答疑达标率 | 90% | 100% | 100% | |
自习辅导达标率 | 60% | 80% | 100% | |
新进教师职前培训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
新进教师助教制度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
教育教学改革目标 | 专业评估与培养方案 完善修订 | 根据学校时间节点,全部落实完成 | 根据学校时间节点,全部落实完成 | 根据学校时间节点,全部落实完成 |
院级本科教学运行质量 指标标准体系 | 初步完成学院本科教学运行质量指标标准体系 | 试运行学院本科教学运行质量指标标准体系 | 固化学院本科教学运行质量指标标准体系 | |
学生课程学习目标 达成度报告制度 | 学院承担的全校公共基础课全部实现学生课程学习目标达成度分析 | 学院各专业核心课程全部实现学生课程学习目标达成度分析 | 学院承担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全部实现学生课程学习目标达成度分析并应用于教学 | |
课程开发与教学体系改革 | 跨专业的学科基础核心课程开发1门,新生研讨课开发1门,课程群建设2个 | 跨专业的学科基础核心课程开发2门,新生研讨课开发2门,课程群建设4个 | 跨专业的学科基础核心课程开发3门,新生研讨课开发4门,课程群建设6个 | |
教学条件的建设与 支撑度的定期评价制度 | 完成云计算实验平台的规划 | 完成云计算实验平台搭建和移动开发实验环境的规划 | 完成移动开发实验环境搭建 | |
基层教学组织的 职能与责任 | 根据大类招生,完成基层组织重组 | 针对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责与责任,建章立制 | 实施基层教学组织相关规则制度 | |
专业负责人的功能与作用 | 完善专业负责人产生机制,制定专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 完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 实施专业负责人相关考核和激励制度 | |
FD活动的深入化、实效化 | 建立学院FD中心,所有基层主任参加精品课程网络培训 | 骨干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FD培训 | 所有授课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FD活动 | |
| 教学六环节 | 建立教学六环节示范课程1门 | 全校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六环节建设 | 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六环节建设 |
三、教学团队
(一)教学团队的定义
教学团队是指围绕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或全校公共基础课程的教育教学任务为目标,由一名团队带头人领衔(原则上由基层负责人担任),若干名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构成的特定教学群体。
信息学院教学团队分为5类,即公共基础教学团队、专业教学团队、跨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学院实验室教学团队和学院指定的重点课程教学团队。鼓励团队引进国外知名教授、学者或国内企业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一般在职教师不少于3人。每一位教师只能领衔组建一个教学团队,可参加多个教学团队。
(二)教学团队的任务
根据《上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及上海海洋大学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教学团队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四块,即课程教学、课外指导、教学改革与建设和教学运行与管理等。
1.课程教学工作
教学团队以现行教学工作任务为依据,需承担教学计划内的各类课程(含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
教学团队承担的每门课程的教学都应包括备课、课堂讲授、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和考核等六个环节。讨论的主题、方式、时间和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都应写入教学日历,由学院教务秘书通过网络平台向学生公布,其课时经学校教务处认定后一并计入团队的课程教学工作量。
教学团队需建立所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开课标准,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制度,切实把质量的提升落脚在每个学生、每个知识点上。
教学团队需加强实践性环节课程,尝试推行全英语课程教学,实现实践教学和国际化教育四年不断线。
2.课外指导工作
指课程教学外的教书育人、课外指导等相关活动。如: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及科研训练、社团等、(老教师)指导青年教师、参与班级及学生管理(担任班主任或班导师或社团导师等)。
3.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
指承担有关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任务(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
教学团队应积极参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完善,积极开发新课程,尤其是新生研讨课、海洋信息化主题课、PBL课程等,积极申请学校团队建设项目。
4.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
教学团队应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组织教学评估,开展学生评教结果的分析及教学反思,撰写教学总结及质量年报等。
(三)教学团队的工作绩效考核
1.团队执行力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团队所完成的课程教学任务量、以及其它工作和业绩,给予团队一定的奖励。
2.教学成果
学院对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项和先进荣誉称号的团队和团队成员给予奖励,包括:各类教学与教研活动、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竞赛等项目所获得的成果,以及在校级及以上集体和个人各类评优。
“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激励计划”主要通过建设教学团队予以实施。
在全院教师队伍(含实验教师和双肩挑人员)内,依据自愿原则,申请加入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围绕基层现行承担的教学任务和人才培养目标任务,自我设计、自主确定聘期的目标任务,申请组建教学团队,经学院审议通过后实施。
教学团队负责人申请晋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新入职的教师必须参加教学团队,实行坐班制。
专职教师参加教学团队并认真履行职责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聘和教学考核的重要考量指标。
教学团队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团队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承担相应的职责,申请组建教学团队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
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教授、副教授或优秀讲师(讲课比赛获奖者、教学成果获奖者、指导大赛获奖者),致力于公共基础课或本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与建设,教学效果良好;离法定退休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
(2)至少是承担主讲一门完整的公共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或主干课程)实际教学任务的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熟悉公共基础课或本科专业教学各个环节,特别是系列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1)完成团队的组建,带领团队成员努力实现相关本科课程、课程群的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和教学水平定期达标。
(2)领衔讲授和建设相关的公共基础课程;或领衔讲授和建设相关的核心或主干课程,指导本科生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指导团队教学工作,主持和参与课程建设、编审教材和学科专业发展。
(3)带领资深骨干教师帮助青年教师迅速熟悉并投身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本团队内各位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提升的目标与措施制定、教学过程检查、内部考核。
(5)模范执行市教委“三不规定”,即担任教学工作期间,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在校外担任兼职教师,不准在各类社会营利机构任职,不准在工作日到校外有偿讲学。
(6)关心、帮助团队成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教学质量,并为他们提供各类培训、交流、实习、合作的机会。
(7)在多次督促帮助但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有权调整相关的团队成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师应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备课、上课,进行教学研究。
(3)应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应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履行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应既从事教学工作又从事科研工作,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参与指导学生的第二、第三课堂活动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参加各类培训。
(4)教授每年必须系统讲授本科课程,指导本科生专业技能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指导副教授、讲师和助教教学工作,主持和参与课程建设、编审教材和学科专业发展。
副教授每年必须担任本科学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学生专业技能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指导讲师和助教工作,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或本科生导师工作。
讲师要系统地承担本科生课程的主讲,指导学生专业技能实践、指导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助教工作(或顶岗承担助教工作)。担任班主任或第二、第三课堂活动指导等学生工作。
助教要担任课程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或实习等教学工作,配合主讲教师讲课,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
(5)执行坐班答疑制度,在工作日内,因教学、科研等需要外出,需按规定程序经团队带头人批准。
(6)教师要将其电话、邮箱、办公室地址公开,确保学生有问题能够向其咨询。
(7)教师要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并反馈给学生。
(8)教师要严格遵守学生评教制度,每门任教课程结束均需参加学生评教,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得到落实。
(9)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随便更换上课时间和地点、请人代课、压缩课时,更不能无故旷课;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接听手机,不能随意中断教学去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更不能讽刺挖苦、歧视学生,过多地宣传与教学无关的言论。
(10)团队内教授、副教授每人每学年须领衔担纲二门次以上本科课程授课任务(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教师每学年为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授课不得低于108个课时、担任行政或其他职务的“双肩挑”教师不得低于54个课时),且团队内的核心课程和重点课程至少有一门次由教授、副教授全程主讲。
(11)团队每学年须接受学院要求承担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负责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核心课程、双语与全英文授课课程建设,重视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应用性。
1.具备申报条件的团队带头人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骨干教师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计划书》,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初步拟定团队成员名单,明确团队的聘期工作目标和任务,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组织专家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院申请的团队或团队带头人进行评议和审核。
3.公示学院评议通过的团队、团队带头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实施并授权获得批准的团队带头人,行使团队带头人相关权限与职责。
4.获批的团队带头人与学院院长签订《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骨干教师教学团队工作协议书》。
六、激励依据及标准
1.学校下拨给学院的教学激励专项经费统筹管理。
总经费的85%用于团队激励(其中5%用于团队执行力激励,65%用于团队课程教学任务激励,15%用于其它方面激励),15%用学院教学运行与管理的激励。见表1。
表1:团队工作任务和绩效激励一览表
序号 | 工作任务与工作绩效 | 基本工作要求 | ||
1 | 团队课程教学任务(65%) | 见附件1《信息学院课程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参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师坐班答疑制度试行办法》 | ||
2 | 团队其它任务与绩效(15%) | 团队课外指导任务 | 见附件2《信息学院课外指导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 见附件4《信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 |
团队教学改革与建设任务 | 参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 |||
团队教学管理任务 | 见附件3《信息学院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 |||
3 | 团队执行力(5%) | 由团队任务和成果来衡量 | ||
4 | 学院教学运行与管理(15%) | |
2.团队激励标准
团队激励津贴:
J=J1(团队执行力津贴)+J2(团队课程教学任务津贴)+J3(团队其它任务与绩效津贴)
类别 | J1 | J2 | J3 |
经费 | λ(J2+J3) | T+C×K×M | D×R |
J1(团队执行力津贴):综合团队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等因素,对团队的激励津贴。
其中:λ为团队执行力津贴系数,λ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获得:
J2(课程教学激励津贴):根据教学质量+任务引领之原则确定。
其中:T——课堂教学工作津贴。此部分占的2/3。如若未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但完成数大于50%,则仅发放实际完成工作量一半的津贴。如若未能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50%,则不予发放此项津贴。
K——质量系数,团队教师的学生评价平均分位于全院团队前20%,K=1.2;前30%,K=1.15;前40%,K=1.1;前50%,K=1.05;正常完成团队岗位任务,K=1.0;发生教学过失的团队,K=0.9;发生教学事故的团队,K=0.8。
M——本团队承担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折算学时总和(按实际开课的门、次数累计,研究生教学按本科教学计)。M的计算参见附件1.1(信息学院课程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C——本年度单位折合课时(KM)的激励金额。
n——全院教学团队总数
Ki为第i个团队的质量系数
Mi为第i个团队的折算学时总和
J3(团队其它任务与绩效津贴):
其中:D为本年度其它任务与绩效单位分值的激励金额;R为团队其它任务与绩效得分。D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获得:
七、组织与保障
(一)教学团队管理组织
1.为了加强对教学团队的领导、引导、管理和激励,成立信息学院推进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及教代会团长为组员。
2.学院对教学团队实施年度评估和建设期考核。学院成立教学团队管理小组,院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负责教学团队工作指导和协调、日常管理、资源配置、年度考评、建设期考核、内部分配监督等。
3.团队带头人与院签订任务和目标责任合同,负责制订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各项任务目标实施和相关资源的筹措分配。团队带头人负责对团队成员进行年度考评和聘期考核。团队带头人在建设期内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聘期未完成任务目标等,学院可提出重组或撤销团队的建议。
4.团队实行整体考核和动态管理。每年12月20日前团队须提交《教学团队年度(聘期)工作报告》。
5.团队成员在工作日内因教学、科研等需要外出,需书面向团队带头人请假审批。
(二)教学团队保障
为了能全面实现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培育试点的目标,学院将根据学校的实施指导意见,制定、修订并实施相关的制度与文件。
1.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激励计划实施细则
2.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程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外指导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4.上海海洋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5.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6.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成果与先进奖励办法
7.上海海洋大学教师坐班答疑制度试行办法
8.上海海洋大学教师职务教育教学能力的考评办法
此计划仅适合于教学团队建设和激励津贴的发放,对参与教学团队考核的所有个人成果均可用作个人的考核业绩。
八、其他
未参加教学团队的教师不享受本计划的资助经费和激励津贴。
九、附则
1.本实施细则开始执行时间参照学校通知。
2.本实施细则根据每年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修订一次。
3.本实施细则由信息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程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2.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外指导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4.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
5.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申报书
6.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协议书
附件1: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程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试行)
一、课程教学工作量
课程教学工作包含:备课、讲课、组织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选编教学补充材料和练习题、出卷与监考、改卷、评定成绩、指导实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实习、指导课程设计等环节教学工作。
1.基本课时量:
以学生培养计划(《教学一览》)为依据,对当学年实际开出的各类课程(课型类别为:理论、实验、实践、毕业论文)按照课程号、课序号统计。
(1)理论学时=授课总学时(含非独立开设实验课的实验时数);
(2)实验学时=独立开出的实验课时数(包括从理论课中分出来单独安排的实验课);
(3)实践学时=学分*16(野外实习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12学时/人。
(5)每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半年计15分;
(6)若教师1年内承担4门不同课程,额外增加24课时工作量;若达到5门不同课程,额外增加28课时工作量;若达到6门以上,额外增加32课时。
2.课程加权系数
对课程加权系数,授课教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和(2)。
(1)作业布置次数每周≥1次,批改量每周1次,每次至少2/3人数。
(2)教师每周坐班辅导答疑时间≥8小时。
加权系数依据如下:
(1)教学班级小于60的每个教学课时(包括实验教学课时)计1分,教学班级60-80的每个教学课时(包括实验教学课时)计1.1分,81-100的每个教学课时(包括实验教学课时)计1.2分,101以上每个教学课时(包括实验教学课时)计1.3分(补充说明:一般不大班上课,特殊情况的大班课程需要申请,学院审核后开设。建议人数封顶为120人)
(2)开新课每学时计1.5分,新开课每学时计1.1分。
(3)双语课每学时计1.2分,列入学校双语示范课的计1.5分,列入上海市教委的全英语课程每学时计1.8分。
(4)与教学相关特殊工作任务,由系室和学院认定后备案,给予相应的教学分。
(5)加权系数可累乘,但最高不超过2。若超过2,则以2计。
二、团队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团队课程教学工作量以M计,M中包含2部分内容,一部分(M1)是直接与学生数挂钩的部分,按照团队所承担的课程门次计算,计算时考虑学生人数;另一部分(M2)与学生数无关、也与一门课程的开设门次无关,只考虑团队所承担的不同课程的门数,主要体现教学准备(如教案、PPT等)以及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等。所以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1)
(2)
(3)
在公式(2)中,S是团队承担的所有课程(按门、次计算)的总和,指每门课程的课时数;指每门课程(按门、次计算)按照学生数折算的课时系数;指每门课程(按门、次计算)按照是否是新开课、开新课、双语课等计算的课时系数;指每门课程阶段考试或期中考试的次数,没有的话就是0;为每次阶段考试试卷批改折算的课时,经讨论初步设定。
在公式(3)中,T是团队承担的所有不同课程(不再计算一次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的次数)的总和;指每门不同课程在大纲编制及修改(设定为4学时)、教学日历编制(设定为2学时)以及期末考试A、B卷及其答案的编制(设定为10小时)的学时总和;指每门不同课程阶段考试或期中考试的次数,没有的话就是0;为每次阶段考试制作试卷以及答案折算的课时,经讨论初步设定。
(注:全校公选课开课人数下限值为30人,学院专业选修课开课人数下限值为15人)。
三、课程教学组织
1.课程教学组织架构
学院—教学团队(团队负责人)—任课教师。
学院以教学团队为单位划分课程归属,下达课程教学任务。教学团队负责的课程数可以不同。基层教学团队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每一课程按照相对稳定原则组建课程组,明确课程组任务、基本成员和课程组负责人等。
2.外聘教师
学院鼓励团队外聘教师,承担团队中超量的教学任务,外聘教师的学生评价纳入该团队的教学质量评价。
四、对团队教师的要求
1.团队教师学年基本课时量按《上海海洋大学课程教学规范及考核办法指导性意见》执行。
2.团队教师应认真执行《上海海洋大学教学工作基本规程》,课程教学符合《上海海洋大学课程教学环节质量保障实施方案》有关教学工作规范(六环节)的质量要求,教学质量评价优良。
3.团队教师坐班答疑、自习辅导时间按《上海海洋大学课程教学规范及考核办法指导性意见》执行。
4.团队教师对自己承担的课程需提出详细的课程质量要求和保证措施,并写入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如:作业批改、坐班辅导答疑、网上互动、考教分离、辅导材料及网络资源利用、实验报告、实验指导等。
5.团队教师要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作业批改分析、试卷质量分析、与兄弟院校同类教学组织交流等教研活动,至少5次/学期,并有记录。
五、绩效评价与管理
1.团队教师要对所承担课程制定(已有的要熟悉)可检测的质量目标,创造性地开发如“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学生对教学质量问卷调查”等工具,以检验和证明教学质量达标度。
2.团队教师要对学生公布答疑、辅导、作业、网址、测试、参考资料等要求和次数。
3.学院对团队教师上述两项内容要求教师提交备案,并通过学生调查、组织抽查等检查落实到位情况。
4.学院协助学校对数学、物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程序设计语言等开展“飞行测试”,检验教学质量。
5.团队教师课程在学生学期评教结果应为优良。
附件2: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外指导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课外指导工作是指教师指导与管理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及参与班级和学生管理。对完成课外指导工作任务,符合基本规范要求,通过任务和绩效考核,给予激励。
一、工作范围
1.参加指导已立项的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包括院级、校级、市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活动。参与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包括项目过程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及组织相关活动。
2.参加指导按学校学科竞赛年度申报指南获准立项的各类竞赛活动,包括校级、市级和国家级学科竞赛活动内容。
3.学院有计划、学校批准备案的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
4.参与班级和学生管理,包括担任班主任、学业导师、社团导师。
二、基本规范
1.指导和管理创新创业活动
全程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工作,包括开题、实验、检查、验收及结项。认履行指导职责,指导学生设计有效实验方案、规范使用项目经费、按期完成活动计划。
全程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检查、验收及归档。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使用创新创业网站及项目管理系统,组织创新活动论坛,做好项目经费审核,保障项目正常实施。
2.指导学科竞赛
认真制定学科竞赛活动方案,全程参加学科竞赛指导工作,包括组队、训练、比赛、总结及报道。
学科竞赛活动内容与学校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有关,通过竞赛活动能够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逐级组织和开展学科竞赛活动,立足校级赛事,在校级赛事的基础上组织并选拨参加市级或国家级比赛。学科竞赛活动按项目管理规范实施,即符合申报、评审、立项、检查、结题和归档的管理要求。
3.指导青年教师
全程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即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卷和阅卷、教学研究和教改论文等。认真履行指导职责,青年教师能够有效掌握教学业务并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4.班级和学生管理
(1)班主任
积极组织任课教师与学生按计划有效开展教学辅助活动,包括教学讨论、学习分析、课程测评等。
(2)学业导师
认真指导学生学业发展全过程,包括选课和修课、实验和实习、文献检索及利用、毕业设计(论文)、辅修和重选专业、学习方法与学术行为规范等。
(3)社团导师
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围绕教学主题开展各类活动,包括教学讲座、教学沙龙、学习讨论会及教学调查活动等。
三、考核办法
学院对教师参加课外指导工作按任务与绩效实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给予积分激励。
1.指导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正常实施和按期结项,有项目论文、专利申请和物化成果。在创新创业活动论坛上获奖,被评上创新创业指导或管理优秀教师。
2.指导学科竞赛正常开展并按期结项,有论文、总结报告和专题报道。在各级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被评为学科竞赛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3.按计划指导青年教师教学过程,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显著提高,被指导青年在教学比赛活动中获奖。
4.按计划正常开展学习辅导、学业指导及社团指导工作,成效显著,获得优秀班主任、学业导师和社团导师荣誉称号。
四、实施
课外指导工作的任务及绩效按学年度进行认定与考核,由教师申报、学院(教学部门)审核、学校审批。
本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由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3: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学院教学团队教学组织工作,加强基层教学团队的管理和质量监控职能,促进教学团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教学团队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完善学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基层教育教学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沪海洋教﹝2010﹞27号)的规定及《上海海洋大学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规范
教学团队要认真执行学院及教学单位的各种教学与管理规章制度,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教学团队的实施办法,规范教学团队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进行科学管理。
1.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院长是教学团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是教学团队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团队负责人是教学团队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学院对团队负责人及团队骨干教师提出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其中包括团队负责人职责、团队骨干教师职责及各工作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2.建立教研活动制度
教学团队原则上每2周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定期举行教学团队工作会议。每学期初,要集体研究安排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要进行工作总结。教学团队举行的集体活动和会议应做好活动(会议)记录,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3.建立听课评课制度
教学团队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必须听本团队内教师8节课以上,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教学团队内的教师相互听课每人每学期应在4节以上。
4.建立检查考核制度
教学团队应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加强对教学团队内人员工作和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每学期要集中组织开展学期初的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学期末的教学质量检查,并及时反馈、责成整改,考核结果应作为教学团队人员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依据。
5.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教学团队应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好应归档的教学基本文件等教学资料,做好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二、考核评估
通过教学团队的考核和评估,以指标要求为建设目标,使教学团队教学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考核具体内容见附件《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团队考核指标体系》。
1.考核评估机构及职能
信息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为院教学委员会成员,负责对本院各教学团队工作进行考核工作。
2.考核评估对象
申请参加本次教学激励计划的教学团队。
3.考核评估程序
教学团队工作考核评估分三个环节,即教学团队自查、学院评审、学校评优。
(1)教学团队自查
每学期期末,教学团队对照《上海海洋大学基层教育教学组织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写出自查报告。
(2)学院评审
学院对照《上海海洋大学基层教育教学组织考核指标体系》并结合教学团队的自查报告对其工作进行审查,并组织评审会。
教学团队对本团队工作向院级考核评估小组进行汇报,当场回答评委所提出的问题;评委审阅各教学团队上报材料。院级评审小组根据上报材料、汇报情况及其他有关材料对各教学团队工作进行评分。
各教学团队评审情况将在院内公示,内容包括自评分、院级评审小组、综合评分和等级评定。
其中综合评分=自评分×30% + 院级评估小组评分×70%。综合评审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5%。
(3)学校评优
每个学年的夏季学期,学院根据院级评审情况,按比例推荐参加校级评优答辩,并提供相关教学团队两个学期的工作总结报告;自评表;附件材料。
4.考核结果的使用
院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团队激励挂钩。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学团队,其负责人将自动免职。凡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学院每学年对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进行积分奖励,分别按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00分、三等奖60分、优胜奖20分进行一次性激励。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基层教育教学组织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分值 | 观测点 | 评分参考 | ||||
共性目标 60分 | 组织建设 15 | 5 | 根据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学期工作计划,要求计划具体,任务明确,措施落实。有检查,学期末向学院做书面总结报告。 | 书面材料 | ||
5 | 有效实施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计划(含青年教师带教工作),参与校级以上各类教学研讨和培训的比例高。 (80%以上5分、60-80% 4分?) | 以教务处、人事处报备、校园网和教学简报以依据。 | ||||
5 | 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各级讲课比赛,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 | ||||
教学任务落实 15 | 5 | 按时按要求落实教学任务,为必修课配置优质教学资源。 | 如有教学事故或过失,酌情扣分。 | |||
5 | 讨论、确定、选用合适的教材和参考书,并按时征订。 | |||||
5 | 组织教师讨论拟订考试(考查)题目、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按时提供考卷,认真实行教考分离,坚持集中阅卷。对试卷质量和评分标准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期末考试有试卷分析和成绩分析,按时上报成绩。 | |||||
教研活动 10分 | 5 | 每2周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参与率高,教研活动有质量(包括研讨选题、是否有分析、跟踪和持续改进等) | 根据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记录本以及教学简报为依据。 | |||
5 | 组织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分析,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定期对教师的综合情况(教学情况、思想教育、工作态度、考勤)进行检查,关心教师的进步,提出奖惩建议。 | |||||
听课评课 15分 | 5 | 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必须对本室教师每人至少听课一节次、不少于8节次,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 以听课表记录为依据,没达规定次数的,每人扣1分,直至扣完。 | |||
10 | 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基层教育教学组织内的教师相互听课每人每学期应在4节以上。 | |||||
教学档案管理 5分 | 5 | 各类教学资料按规定及时归入院档案室。 | 学院参考《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
个性目标 40分 | 见下表 | |||||
特色项目 | 5分 | 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日常运行、工作机制等方面有工作特色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示范效应。 (一次只能申报一个特色,提供相关材料,由考核小组认定) | ||||
| | | | |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主要观测点 | 评价标准 | 初定完成时间 |
1.教学组织(0分) | | 每月及时向《教学简报》(或内参)投稿至少1篇。 | 未能每月按时向《教学简报》按质投稿的,每缺1次扣0.1分。 | |
|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教学任务,教学秩序稳定、正常,无重大教学过失、教学事故 | 教务处牵头组织检查 | | |
| 2.1.1 上课:教授(含副教授,下同)均能为本科生上课 | 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人事处另有说明的除外)须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课时数和类型要求(课程类型达标指一年内所授课程中至少有1门本科基础类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或新生研讨课;课时数达标指达到学院激励计划方案中的年度目标要求); | | |
2.教师基本职责(0分) | | 2.1.2 答疑:教授均能参加坐班答疑和自修辅导并达到规定时数 | 教授参加答疑辅导须达到规定要求: | |
| 2.1.3 带教:教授均能指导青年教师,帮助其提升教学能力 | 正教授至少指导2名,副教授至少指导1名; | | |
| 当年新进人员中初任教师的须有一年(含)以上助教经历,助教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 ①对初次上课教师的助教经历完成度进行检查、考核,每1人未做到扣0.5分; | 2015年10月30日 | |
| 教师遵守职业道德,严以律己,尊重关爱学生 |
| 15年5月15日;15年10月30日 | |
4.教学运行 | 1 | 4.1.1 开学后对已执行计划变更门数、调停课比例 | 无变化或比例≤3%得1分(每学期0.5分) | |
3 | 4.1.2 主动开展教学秩序检查 | 学期初、中、末学院均主动开展教学秩序检查(包括:到课、答疑、课堂秩序等) | | |
3 | 4.3.1 监考规范 | 教务处抽查或考情通报中未出现监考问题 | | |
1 | 4.3.2 试卷出卷、批改、归档规范 | ①样卷规范,交印及时得0.5; | | |
2 | 4.3.3 试卷质量监控和保障措施执行 | 学院提供落实各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试卷质量监控和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当学期所开课程) | 2015/5/15;2015/10/30 | |
2 | 4.4.1成绩登录按时 | 成绩登录及时率(以考试次日起3个工作日为限)达到100% | | |
1 | 4.4.2成绩登录准确,变更成绩规范 | 成绩提交后变更率(提出变更次数/课程门次)为0。 | | |
5.教师教学发展 | 3 | 5.1.2 制定教学团队建设方法,提出基于课程群的有外单位教师加入的跨学科跨学院示范性教学团队、基于导师的本研一体化示范性学习研究型团队、基于学生班级的示范性跨学院教师联合教学团队的建设目标。 | 就目前教学团队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目标,提交教学团队现状分析和建设方案。 | |
1 | 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学培训进修、开展交流活动 | ①参与率符合学院通知标准 | | |
3 | 5.3.1教学“六环节”(3分) | ①各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六环节”保障措施制定与执行情况检查,包括:质量要求、检查督促、示范交流; | | |
2 | 5.4.1学习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 | ①有学年计划,结合课程特点,开展学习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工作,基层教学组织对报告有检查并留存; | 2015/5/15;2015/10/30 | |
6.专业建设 | 2 | 6.1.1各专业进一步梳理课程体系,根据已有的课程建设基础,结合师资资源等要素合理制定课程建设规划(核心课程率2年内达到100%、专业必修课3年内达到100%) | 现状分析透彻、规划合理、措施具体易于落实,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做支撑 | 2015/10/30 |
1 | 6.1.3按时按质完成2015年本科生学习指南编印工作 | 7月10号前完成 | 2015/5/15 | |
4 | 按质按量完成本科教学状态白皮书教学分析报告和各专业办学质量年度报告 | ①7月1号前按时按量完成1分; | 2015/5/15 | |
1 | 6.3.1积极开展相关调研活动,根据14版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评估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合理的资源建设需求。 | ①按时按质完成各环节的工作任务1分; | 2015/10/30 | |
7.课程建设 | 1 | 7.1.1 根据各专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 | |
1 | 7.1.3 积极参与新生研讨课、海洋主题教育课程的研发和课程群建设,积极参与综合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报工作。 | 根据参加项目申报和新开课情况来评判 | 2015/10/30 | |
4 | 根据14版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组织各基层组织就课程教学大纲开展相关研讨工作,按要求完成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 ①提供材料来论证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相关研讨活动1分; | 2015/10/30 | |
1 | 生师比、优良率、一人一题、论文首次学术检测未通过比例超标 | ①生师比2:理、工、农类专业的生师比平均控制在3-5人, | | |
8.实践创新 | 1 | 实践教学体系、实验精品课程、优秀实践项目、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利用、建立实践教学体系、召开实践教学研讨会 | 孔祥洪、陈庆海:组织召开实践教学研讨会;提供实践教学研讨会议程和新闻 | 2015/10/30 |
1 | 完成学科竞赛项目,按期结题。至少申报一项跨学科、师生互动联合大作业竞赛项目 | 根据竞赛项目申报书要求,对组织工作、参赛学生比例、执行进度、经费使用及取得成效进行综合评定: | | |
1 | 按时保质保量提交有关招生材料,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招生宣传与咨询 | ①按时提交且材料合格 | |
附件4: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激励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治学严谨,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的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和相关人员,结合学院目标责任制,特制订本教学激励办法。
第二条 学院教育教学激励办法实施途径:在完成学院规定的岗位任务指标基础上,采取个人申报,教学团队汇总、审核推荐,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另:凡是出现未完成个人岗位任务、违反《2014年教学过失扣分表》中项目者,不得申请。)
第三条 课外指导工作成绩优异者,奖励如下:
奖项名称 | 等级 | 国家级(分) | 市级(分) | 校级(分) |
创新创业 | 一等 | 750 | 150 | 40 |
二等 | 375 | 75 | 25 | |
三等(优秀) | 225 | 40 | 15 | |
学科竞赛 | 一等 | 375 | 115 | 60 |
二等 | 225 | 75 | 40 | |
三等(优秀) | 150 | 60 | 25 | |
指导青年教师 | 优秀 | | | 25 |
班级和学生管理 | 一等 | | | 40 |
二等 | | | 25 | |
三等 | | | 15 |
注: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就高计;同类项目多个团队获奖,按总分分摊。
第四条 学籍处理指导教师激励:导师与学生约谈、指导学生选课以及关心平时、期中、期末成绩,激励8分/年。
第五条 三年内新进教师带教激励:带教教师工作负责,按期上交工作小结,激励4分/年。
第六条 在校级以上各类讲课比赛中获得佳绩激励。
奖项名称 | 等级 | 奖励(分) | |
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 全国赛区 | 一等 | 375 |
二等 | 300 | ||
三等 | 225 | ||
上海赛区 | 一等 | 150 | |
二等 | 75 | ||
三等 | 60 | ||
校级选拔赛 | 一等 | 40 | |
二等 | 25 | ||
三等 | 10 | ||
高校微课教学比赛 | 全国赛区 | 一等 | 225 |
二等 | 150 | ||
三等 | 75 | ||
上海赛区 | 一等 | 60 | |
二等 | 40 | ||
三等 | 25 | ||
讲课比赛 | 校级 | 一等 | 25 |
二等 | 15 | ||
三等 | 10 | ||
说课比赛 | 校级 | 一等 | 40 |
二等 | 25 | ||
三等 | 10 |
注: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就高计。
第七条 凡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奖励如下表:
奖项名称 | 等级 | 奖励(分) |
教学名师 | 国家级 | 750 |
市级 | 375 | |
校级 | 150 | |
教学团队 | 国家级 | 1500 |
市级 | 750 | |
校级 | 375 | |
精品课程 | 市级 | 375 |
校级 | 225 | |
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 | 市级 | 375 |
优秀双语课程 | 国家级 | 1500 |
校级 | 375 |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国家级 | 1500 |
市级 | 750 | |
校级 | 375 |
注: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就高计。
第八条 认真按期完成学生课程学习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认真按期完成基础课课程设置和教改方案,激励10分/项。
第九条 积极撰写新闻稿,投稿校园网或教学简报,激励1分/篇。
第十条 合理制定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按时按质完成各类材料,校外专家论证中获得好评,激励50分/专业。按质按量完成学院本科专业学习指南撰写,激励100分/本。按要求制定学院本科招生宣传材料,激励50分/份。修订学术型学位点和专业型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每个方案激励10分。
第十一条 按质按量完成本科教学状态白皮书(包括基础课)教学分析报告和各专业办学质量年度报告,激励25分/篇。
第十二条 认真组织新专业申报并获成功,激励200分/专业;认真组织相关专业参与校级专业自评工作,做到以评促建,激励50分/专业。
第十三条 按时组织完成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现状分析与建设方案,激励15分/专业。
第十四条 根据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全面修订教学大纲,更新、完善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资源库梳理、补充各专业核心课程英文简介。在检查中取得好评,激励25分/基层。
第十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来自科研课题,并且论文质量良好的加激励分1分。院毕业生优秀论文的指导教师,激励3分/篇。指导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获得校级优秀论文每篇激励10分;所带毕业生中经导师推荐成功就业(四联单为准),激励8分/人。
第十六条 担任大学生创新项目指导教师并按期结题,激励5分/项目。
第十七条 指导学生获得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及创新论坛获奖),提供证明材料,激励2分/项。
第十八条元鼎学院指导教师,激励5分/人。
第十九条 凡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在各类期刊上正式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均可获得奖励,每篇论文只奖励一次。各类期刊不包括专刊、特刊、专集和增刊。
教学研究论文奖励标准:
在各类期刊(不包括专刊、特刊、专集和增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每篇奖励15分,其中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教育类核心期刊的文章,每篇奖励40分,具体期刊目录参考如下: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2年版)
第三篇 文化、教育、历史类
G4 综合性教育 | 1.教育研究 2.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3. 比较教育研究 4.清华大学研究 5.教育与经济 6. 教育科学7.教育理论与实践 8.教师教育研究 9.全球教育展望 10.教育学报 11.中国教育学刊 12. 外国教育研究 1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14.当代教育科学 15.电化教育研究 16.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教育科学版 17.教育评论 18.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19.中国电化教育 20.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1.教育探索 22.教育学术月刊 23.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4.思想理论教育 25.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6.教育财会研究 |
G64 高等教育 | 1.高等教育研究 2. 教育发展研究 3.中国高等教育 4. 中国高教研究5.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6.江苏高教 7.高等工程教育研究8.现代大学教育 9.复旦教育论坛 10.黑龙江高教研究 11.高教探索 12.辽宁教育研究(改名为:现代教育管理) 13.大学教育科学 14.中国大学教学 |
G71/79 各类教育 | 1.中国特殊教育 2.教育与职业 3.名族教育研究 4.职业技术教育 5.高等农业教育 6.开放教育研究 7.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8.职教论坛 9.北京成人教育 10.中国远程教育 |
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各类学会奖励者,另行奖励如下:
奖项 | 一等奖(分) | 二等奖(分) | 三等奖(分) | 优胜奖(分) |
国家级 | 150 | 115 | 75 | 40 |
省市级 | 75 | 60 | 40 | 25 |
学会级 | 25 | 15 | 10 | 5 |
出版教材担任主编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按40分/万字给予奖励,省部级规划教材,按15分/万字给予奖励,其它按8分/万字给予奖励。对以副主编或参编身份参与外单位人员主编省部级或国家规划教材的,给予副主编75分奖励,参编者40分奖励。
第二十条 凡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相当于教学成果奖的相关奖项),具体奖励数额如下:
奖项名称 | 等级 | 奖励(分) | |
教学成果奖 | 国家级 | 特等 | 7500 |
一等 | 3750 | ||
二等 | 2250 | ||
省(市)级 | 特等 | 1500 | |
一等 | 750 | ||
二等 | 375 | ||
校级 | 特等 | 375 | |
一等 | 225 | ||
二等 | 150 | ||
优秀教材奖 | 国家级 | 1500 | |
省部级 | 一等 | 750 | |
二等 | 600 | ||
三等 | 375 | ||
优秀实验实践教学项目 | 校极 | 40 |
注: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就高计。
第二十一条 “受学生欢迎老师”:75分(需认真提交人物介绍及事迹材料)。
第二十二条 就业推荐工作年度先进个人前三名,分别奖励8分、6分、4分。
第二十三条 通过学院认可的第三方考评,通过率达100%激励任课老师50分,通过率达95%及以上激励任课老师40分,通过率达90%及以上激励任课老师30分,通过率达85%及以上激励任课老师10分。
第二十四条其他各类教学评比中获奖者,奖励如下:
奖项名称 | 等级 | 奖励(分) |
实验实践教学先进集体 | 校级 | 375 |
实验实践教学先进个人 | 校级 | 25 |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 校级 | 25 |
优秀基层教育教学组织 | 校级 | 375 |
优秀专业 | 市级 | 750 |
校级 | 375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有关学院激励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二O一五年四月
附表5: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教学团队
建设计划申报书
团 队 名 称:
学科(专业):
团队带头人:
所 在 部 门: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2014年9月
一、简表
教学团队名称 | | ||||||||||||||
所属一级学科 | | 所属专业(或方向) | | ||||||||||||
团 队 带 头 人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专业技术 职务 | | 学历/学位 | | 最终学位授予学校 | | ||||||||||
行政职务 | | 电子邮箱 | | ||||||||||||
所在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团 队 构 成 | 专 职 教 师 | 正高 人数 | 副高 人数 | 中级 人数 | 初级 人数 | 博士 人数 | 硕士 人数 | ||||||||
| | | |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技术 职务/学位 | 研究 方向 | 学科专业 特长 |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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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技术 职务/学位 | 研究 方向 | 学科专业 特长 | 签字 | |||||||
团 队 构 成 | 专 职 教 师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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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队 带 头 人 承 诺 | 主要内容:拟成立的教学团队能承担的主要课程(属性)、总的课程数和总学分,计划通过哪些抓手,激励团队内的教师全身心投入本科教学,增加课后与学生面对面的交流和对学生的辅导,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聘期内,团队带头人规划从哪几方面呈现教学团队建设成效与本科教学质量提高?团队未来建设目标。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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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务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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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
专家组投票结果:同意票票,不同意票,弃权票。
同意组建:教学团队
专家组组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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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协议书
甲方: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乙方(团队带头人):
根据国家、地方、学校及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为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此工作协议书。
一、团队聘期及组成
1.团队名称:
2.团队隶属学科/专业(方向):
3.聘期:年月至年月
4.团队成员(专职)一览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学科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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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聘期任务(分年度)
1.围绕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八项主要内容,即“专业评估与培养方案完善修订”、“校院两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本科教学运行质量指标标准体系)”、“学生课程学习目标达成度报告制度”、“课程开发与教学体系改革”、“教学条件的建设与支撑度的定期评价制度”、“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能与责任”、“专业负责人的功能与作用”、“校、院两级FD活动的深入化、实效化”,制定具体的响应与推进措施及全面落实的三年达标计划。
2.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落实“教学六环节”、“PBL教学”、“全英语教学四年不断线”、“国际化办学”等要求的具体措施、时间表、覆盖面及达成度。
3.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落实市教委规定的“教授(教师高级职务者)上课”、“坐班答疑”、“自习辅导”、“职前培训”、“助教制度”、“带教制度”、“带班制度”的具体措施、全面覆盖、达标时间表。
三、乙方权利义务
1.团队带头人有本团队人员选聘权、解聘权、考核评价权和教学激励津贴分配权。
2.乙方负责设定团队目标和任务,带领全体成员实现预定目标和任务,并对整个团队教师业绩进行考核。
3.乙方应与所属团队成员签订岗位工作协议,约定岗位任务。
4.乙方遵照学校教学团队激励计划的精神,行使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5.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协议,但一年内不得再申请团队带头人。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规划确定乙方发展战略和方向,对乙方进行年度评估和聘期考核。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房、实验室、开放设备等。
3.乙方制订的团队管理制度及分配细则等须报甲方审核后执行。
4.甲方协调和帮助解决乙方在团队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和人文环境。
5.甲方根据对乙方团队年度评估和聘期考核结果,可提出奖励或团队重组、撤销的意见。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团队成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才计划申报及各类评奖报优。
五、工作待遇
参与团队建设的团队带头人与成员可享受教学团队激励经费,具体按“信息学院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分配。
六、其他事项
1.双方可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在协商一致前提下,对协议条款进行变更。变更条例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如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可提出提前解除协议,但一年内不得再申请团队带头人。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