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FD中心活动室及大学生科创中心管理办法
1.活动室面向学校在职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教学观摩等学习交流活动使用,借用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经审核确认后使用;借用人使用须登记签名。
2.借用活动室需明确设备使用范围,获准后应预先学习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必要时应预先测试以确保活动正常开展,操作时须爱护设备、注意安全;
3.在活动室内活动须遵守秩序,不高声喧哗,不影响周边办公;讲究卫生,不吸烟、不乱丢垃圾,不在墙壁、桌、椅、书籍上涂抹乱画,不污损地毯;
4.活动室不允许携带危险品、违禁物品进入,也不允许存放个人衣物、器具等;
5.活动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器具等仅供就地使用,不得带出或随意挪动;借阅书籍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6.活动室使用完毕,使用者须将桌椅恢复原位;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检查设施、器具,关闭电灯、电源、空调及门窗等;
7.如有在借用期间发生损坏公共物品、污损环境者,事件责任人须按原价赔偿或承担清洁、修复费用。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