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市教委通知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点向教学(特别是基础课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兼顾专职学生思政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2、周密安排,有序派出。在保证本部门正常教学、科研、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次派出。
3、目标明确,学有所获。以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技术及管理能力为目标,选择与我校有长期合作的单位或优质的进修目的地,进修方向与现从事工作或专业密切相关,进修计划切实可行。
二、市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选派办法
(一)国(境)外访学进修计划:
1、访学目的地:以本学科、工作(领域)水平顶尖的国(境)外著名高校为主要访学目的地,有明确的水平顶尖的合作导师。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优先(详见附件1)。
2、申报对象及条件:(1)进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的教学、科研、教辅、管理骨干。
(2)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管理人员为六级以上职员。本科毕业一般应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较强,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突出,能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进行科学管理。
(4)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科学管理,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列入学院(部门)重点培养。
(5)具有良好的英语(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
(6)承担双语教学或全英语课程且无海外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兼顾从未有过海外经历的教师。
(7)原则上为2017年6月以前可成行。
(8)获批的教师必须于2017年11月20日前办理完结校内相关手续,逾期将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3、进修期限及资助:高级访问及访问学者一般为1年(不少于9个月),资助经费10万/人;核心课程进修不少于一学期,资助经费5万/人。
(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1、访学目的地:以本学科领域水平顶尖的国内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要访学目的地,有明确的水平顶尖的合作导师。
2、申报对象及条件:(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学院重点培养。
(4)访学单位为外省市高校的优先推荐。
3、进修期限及资助:1年。本市高校资助4.5万/人,外省市高校资助5万/人。
4、有关说明
(1)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提供的目录申报。www.train.whu.edu.cn.若所填接受学校或专业非武汉中心网页上的,所填专业必须具备: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或专业是上海市重点学科。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三)产学研践习计划(含挂职锻炼):
1、进修目的地:以本学科相关的知名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机构或单位为践习目的地。需明确践习目标、工作计划、合作对象等。
2、申报对象:在编在岗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进修期限及资助:1年。本市资助4.5万/人,外省市资助5万/人。
4、特别说明:
(1)教师每五年中须有累计6个月以上践习时间,35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有累计1年以上的践习时间。
(2)产学研践习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
(3)学院须与践习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明确践习岗位、践习内容、践习时间、践习目的及要求等,报人事处备案,以便教委检查。
(四)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及2017年国内外进修计划由实验设备处另行通知。
(五)经费使用按《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市教委师资培训计划经费使用规定》(沪海洋人〔2011〕45号)文件执行。
(六)名额分配
鼓励三大主干学科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中统筹经费,自主安排教师培养计划。综合各学院历年派出情况、学院师资培训现状及经费总额安排,2017年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国外访学 |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 | 产学研践习(含挂职) |
生命 | 0-1 | 0-1 | 0-1 |
海洋 | 0-1 | 0-1 | 0-1 |
食品 | 0-1 | 0-1 | 0-1 |
经管 | 1 | 1 | 2 |
信息 | 1 | 1 | 3 |
工程 | 1 | 1 | 3 |
人文 | 1 | 1 | 2 |
外语 | 1 | 1 | 2 |
社科部 | 0-1 | 1 | 0-1 |
爱恩 | 0-1 | 0-1 | 0-1 |
专职学生思政教师(含辅导员、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 0-1 | 0-1 | 0-1 |
机关直属部门 | 0-1 | -- | -- |
合计 | 5-12 | 6-11 | 12-18 |
注:1. 各学院需对申报教师进行排序推荐。
2. 近三年内入选过市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人员原则上不重复派出。
3.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的申报遴选由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
4.机关直属部门管理人员的申报遴选由组织部牵头负责。
(七)管理与考核
学院:
1、统筹安排好教学、科研工作任务。访学、践习期内不安排教学任务。
2、本部门联络人每月与访学、践习人员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一次,了解访学、践习人员在外学习、工作、生活情况。
3、组织进修完成的国内外访学人员,进行公开报告。
个人:
1、访学、践习人员每季度向院长和学术委员会书面(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汇报在外教学、科研进展。
2、访学、践习人员向所在部门、人事处提交《上海海洋大学教师国内外进修结业考核表》、《上海海洋大学教师回国跟踪检查表》或《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复印件或《上海海洋大学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鉴定登记表》、访学单位考核表及进修专业课程的成绩单或证书等。
3、国内外访学人员结合派出前制定的访学计划,参加由学院出面组织的公开报告,汇报访学(进修)期间科研情况、学习情况、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等计划内的工作及计划外的相关工作,报告培训计划设定的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回国后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工作等。
4、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按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见附件5-8)报各学院、部门。
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的个人申报,报学生处。
2、部门审核: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经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党政联席会批准,
择优选派,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4)报人事处。
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汇
总表(见附件2-4)报人事处。
管理人员国外访学项目,由组织部牵头负责审核后,将推荐人
选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4)报人事处。
3、校级答辩:学校组织“国(境)外访学”项目的评审答辩。
4、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填写表格 | 备注 |
12月31日前 | 完成个人申报 | 1、《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4、《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表》 | 1、个人填写 2、表1必填,表2-4根据申报类型选填。 |
学院、学生处、组织部完成审核,将推荐人选及各项汇总表报人事处。 | 1、《2017年国(境)外访学计划申报汇总表》 2、《2017年国(境)内访学计划申报汇总表》 3、《2017年产学研践习申报汇总表》 | 部门填写 | |
2017年1月3日前 | 学校完成“国(境)外访学”项目的校级评审答辩工作 | ||
2017年1月4日前 | 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 | ||
2017年1月5日前 | 三大进修计划入选者完成网上申报,并将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交人事处。 |
所有表格均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书面材料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xguan@shou.edu.cn。
联系人:关欣 邮件: xguan@shou.edu.cn联系电话:6190026213840418550 办公室:行政楼605
人事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