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6年9月22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激发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学习和从事科研的积极性,提高本科生升学率,鼓励我院本科生报考本院研究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实施对象
面向我院全体大四全日制本科生。
二、实施原则
本奖助金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
三、实施办法
1. 报考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并被录取;
2. 按学校规定按时报到并注册;
3. 按照录取人员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笔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学院一次性给予个人相应标准奖助金,总分第一名者5000元,第二名者2500元,第三名者1500元,其余人员1000元。
4. 按照学校推免工作的有关规定,推免上我院的硕士研究生给予10000元奖助金,分两次发放,研究生一年级入学报到后先给予5000元,获得学位后再给予5000元。
4. 享受奖助金人员名单在学院公示5天后,报党政联席会审定。
四、本实施办法自 2016 年 9 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学院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