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塔大的交流生接收计划,现就赴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专业要求
选派赴塔斯马尼亚大学交流学生共X名,海洋、生命、食品、工程、信息学院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均可选派。
二、交流学习概况
1.学习期限:一学期。
2.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自理。
3.学籍管理:
l学生申请休学一学期(不在我校学期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l在澳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并按我校学费标准补缴在澳学习期间学费,办理注册等;
l凭澳方出具的成绩证明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4.留学奖助金:塔斯马尼亚大学提供2名学生CKSEP奖学金(5000澳元/人),其余同学可享受学校给予的一定资助。(塔大奖学金和海大奖助金不同时享受)
三、选拔推荐
1.各学院推荐名额:
选派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在符合总体专业要求情况下,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专业对象。
确定选派名额分配:海洋、生命、食品、工程、信息学院各X名
请各学院按照确定名额加1名候补名额遴选学生并排序。
2.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在我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平均绩点≥2.5;
(2)雅思总分6.0(单科不低于5.5)或托福总分80(单科不低于20)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5)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澳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3.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预选:
l学院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并对预选名单审核、排序、公示。要求学生此期间按本通知所附“提交材料清单”向学院递交材料。
l学院将预选学生信息汇总表和学院预选工作方案等电子稿和纸质稿(学院盖章)报教务处。
2)学校审定:
l召开学校工作组会议,审核确定名单,教务处公示。
l公示名单及申请材料交外事处
教务处
附件:提交材料清单
1,大学成绩单(中英文彩色扫描件)
2,雅思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彩色扫描件)
3,学籍证明(中英文彩色扫描)
4,校内申请表
塔大课程及相关事项咨询:
联系人:龚健
电话:13701677187
EMAIL:jackieg@ien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