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赴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交流学生工作通知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02-28浏览次数:242

 

 

  

根据塔大的交流生接收计划,现就赴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专业要求

选派赴塔斯马尼亚大学交流学生共X名,海洋、生命、食品、工程、信息学院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均可选派。

  

二、交流学习概况

1.学习期限:一学期。

2.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自理。

3.学籍管理:

l学生申请休学一学期(不在我校学期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l在澳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并按我校学费标准补缴在澳学习期间学费,办理注册等;

l凭澳方出具的成绩证明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4.留学奖助金:塔斯马尼亚大学提供2名学生CKSEP奖学金(5000澳元/人),其余同学可享受学校给予的一定资助。(塔大奖学金和海大奖助金不同时享受)

  

三、选拔推荐

1各学院推荐名额

选派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在符合总体专业要求情况下,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专业对象。

确定选派名额分配:海洋、生命、食品、工程、信息学院各X

请各学院按照确定名额加1名候补名额遴选学生并排序。

2.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在我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平均绩点2.5

2雅思总分6.0(单科不低于5.5或托福总分80(单科不低于20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5)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澳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3.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预选:

l学院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并对预选名单审核、排序、公示。要求学生此期间按本通知所附“提交材料清单”向学院递交材料。

l学院将预选学生信息汇总表和学院预选工作方案等电子稿和纸质稿(学院盖章)报教务处。

2)学校审定:

l召开学校工作组会议,审核确定名单,教务处公示。

l公示名单及申请材料交外事处

  

教务处

附件:提交材料清单

1,大学成绩单(中英文彩色扫描件)

2,雅思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彩色扫描件)

3,学籍证明(中英文彩色扫描)

4,校内申请表

  

塔大课程及相关事项咨询:

联系人:龚健

电话:13701677187

EMAIL:jackieg@ien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