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赴国内海洋类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02-28浏览次数:436

 

  

各学院:

为了加强国内海洋类高校间合作,优势资源互补和共享,促进学生培养和学术交流,使学生拓展视野,感受他校的校园文化与学术氛围,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根据我校与中国海洋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合作培养的协议,经校间协商,将选派我校若干名本科生到上述学校进行短期学习。现将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概况

1.培养方式:交流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在对方学校进行相关课程学习;交流生以旁听生身份编入对方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同接收校学生。

2.学习时间:

3.选派对象及名额:学生报名,学院推荐,学校选派。从二级本科学生中选派,约X名左右。各学院人数预分配如下:

学院

生命

海洋

工程

食品

经管

人文

外语

信息

人数

对方学校可接收专业及人数如下:

1:中国海洋大学专业及人数表

我校学院

派往学校

对方接收专业

人数

交流时间

生命

中国海洋大学

水产养殖学

1

1

中国海洋大学

生物科学

1

1

中国海洋大学

生物技术

2

1

海洋

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科学

2

1

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2

1

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技术

1

1

食品

中国海洋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1

1

  

2:宁波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浙江海洋学院专业及人数表

我校学院

派往学校

对方接收专业

人数

交流时间

生命

宁波大学

水产养殖学

2

1学期

云南农业大学

生物技术

2

1学期

动物科学

2

1学期

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水产养殖学

3

1学期

生物技术

2

1学期

海洋

浙江海洋大学

海洋技术

1

1学期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2

1学期

海洋资源与环境

2

1学期

海洋科学

1

1学期

大连海洋大学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2

1学期

海洋技术

1

1学期

环境工程

1

1学期

工程

宁波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1学期

浙江海洋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1学期

食品

大连海洋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1

1学期

浙江海洋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1

1学期

经管

宁波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1学期

信息

宁波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1学期

人文

浙江海洋大学

行政管理

1

1学期

外语

宁波大学

英语

2

1学期

4.学习计划及课程:交流期间学生一般每学期应修14-20学分。学院指导学生通过对方网站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明确学习任务与要求,给出选课建议等。学生在对方所修课程内容、学分和获得的相关奖励,经所在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核后,可转换成我校课程学分。

5.学费、生活费及待遇:派出学生当学年仅在我校注册、缴纳学费,并按对方学校住宿标准缴纳住宿费,我校住宿费不需缴纳但须让出床位,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学生自理。奖助贷学金由我校评定和发放。

6.学籍管理:学生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学生在交换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出国(境)。

7.医疗及保险:学生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仍我校办理,门急诊、住院医疗费按我校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8.意外伤害及处理: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和实习期间,如遇意外伤害,双方学校都应积极进行救助。所发生费用按各自学校的有关规定,由责任人(单位)、本人承担。

9.违纪处理: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若发生各种违纪行为,则终止交换学习,由我校进行处理。

  

  

二、选拔推荐

1. 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已按我校培养计划完成学期规定的课程;

2)平均绩点2.3及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3)综合素质和能力良好,身体健康。

2.选拔程序及安排:

1)学院选拔

l受理学生报名: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生校际交流学习申请表”交学院,表格下载:教务在线—网上教务—表格下载—学生用表;

l学院对申请名单审核、排序、公示。

2)学院对确定学生收材料(如下所列):

l上海海洋大学学生校际交流学习申请表;

l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都要);

l一寸电子证件照

3)学院将“选派交流学习学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选拔方案,以及已确定学生的材料纸质稿交教务处。

  

  

附件:选派交流学习学生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