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程序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成立信息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接收工作实施办法、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负责复试的命题、考试、评卷、成绩审核、面试、公示等接收环节工作。
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按复试综合成绩和接收名额,择优录取。
参加复试推免生体检结果由学校门诊部负责审核。
二、接收名额和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名
软件工程4名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5名
欢迎计算机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等学生报名。
三、接收工作程序
1.9月13日,本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公示。
2.9月28日~10月19日,学院向报名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告知学生复试具体事宜。
3.10月20日中午12:00前,学院按照接收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生拟报专业,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试工作
1.接收成绩计算
接收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接收成绩=复试笔试成绩×0.6+复试面试成绩×0.4。
2.复试笔试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F17数据库原理或F18通信原理
考试形式:闭卷
3.复试面试
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60分
外语综合水平面试:40分
五、其他事项
1.对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入学报到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向信息学院党委书记程彦楠反映,信息学院317办公室,电话:61900602,邮件:yncheng@shou.edu.cn。
4.未尽事宜,以学校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及国家相关新政策为准。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