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84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6年6月28日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保证学习时间,增强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的人员为学院领导班子、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视情况举行中心学习组扩大学习会议,吸收基层教育教学组织负责人、工会主席、专职学生辅导员等一起参加学习讨论。

二、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设立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党委中心学习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提出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中心组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结合重要时事政治及上级党委布置的学习内容。

四、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原则上每学期安排集中学习、研讨2-3次,每次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五、党委中心学习组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阅读文件、专题讲座、学习音视频资料、参观学习、中心发言、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求取得实效。

六、学院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书记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在抓好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的同时,还要抓好各党支部的学习,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院党员的学习机制和学习制度。

七、中心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及校党委的重大决策,解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要做好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

八、中心学习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珍惜学习机会,遵守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在学习时间内不处理日常工作,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

九、凡参加学习的人员,会前要准备好学习材料,并做好发言准备;开会时不迟到早退,会议期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和小结;会后按照要求进行巩固和落实。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