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学院选举通知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134

  上海海洋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5月下旬召开,为了保证会议能够顺利进行,我院将由各班级拟选学生代表候选人。

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举流程

1.2016,2015,2014级各基层班级经过自荐或他荐等形式,公推直选产生一男,一女各一名候选人,研究生共计推选2名学代表候选人,具体条件不做要求

2.推荐代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曾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2)曾获上海海洋大学人民奖学金、少数民族奖学金或校级先进个人称号一次以上(校级先进个人称号包括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等),研究生不做要求。

3.各班班长将拟推荐的候选人信息填写在excel表格中,并于3月21下午16:00前将名单发送至邮箱xxxy_su@163.com。信息学院学生代表将按照三上三下民主推荐的形式最终确定。【备注】候选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任职(没有则填写“无”),民族,奖学金,校级荣誉称号,个人情况简介。经由学院团委讨论报学院党委决定通过。

4.正式代表中应有各级学生干部、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代表、党员代表,同时,不担任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负责人的代表比例不低于50%,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5%,少数民族代表也要有一定的数量。


二.选举方式

本次学代表选举采用“三上三下”的选举方式

一下:由各行政班级提出学校学代会正式代表候选人;

一上:提交学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讨论并拟定初选名单,初选候选人名单不低于正式代表名额的150%;

二下:由各行政班级通过班会、网络、电话、短信、邮箱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意见,按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约20%的数额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上:经同级党委同意后,于3月24日前将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校学生会。

三下:校学生会初审原则上同意后,各选举单位需召开相应的学生代表大会,举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前,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反复酝酿;

三上:提交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通过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可以通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不进行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由各选举单位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