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现将第十二期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基金资助对象为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已经获得资助的团体和个人不再次资助。
二、资助范围
      1.研究项目:指由学生立题申报,教师指导建议、科研项目子课题产生的,具有创新意识,可能会产生优秀成果或产品的项目。
      2.竞赛项目:指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在较短时期内产品化可行性强、可以推荐参加各类国内国际竞赛的项目。
      3.学术活动项目:是指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以学生为主体开展的学术报告和交流活动。其报告和交流的主要内容来源于研究项目和竞赛项目。
三、申报条件
本基金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研究项目具有科学性和学术价值。
(2)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与市场(应用)前景。
(3)研究项目立论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合理可行。
(4)研究项目团队不得少于3人。
四、申报名额分配(各学院推荐项目建议不少于以下数额)
学院  | 本期立项项目数(储备项目)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2(1)  | 
海洋学院  | 1(2)  | 
食品学院  | 6(6)  | 
信息学院  | 2(1)  | 
工程学院  | 1(2)  | 
经济管理学院  | 3(2)  | 
人文学院  | 1(1)  | 
外国语学院  | 1(2)  | 
高职学院  | 1(1)  | 
爱恩学院  | 3(2)  | 
备注:储备项目同步申报,可先行开展调查研究,经费秋季学期下达
五、资助额度
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分类表  | ||||||
分类  | 理工类  | 文史类  | ||||
研究项目  | 竞赛项目  | 学术交流项目  | 研究项目  | 竞赛项目  | 学术交流项目  | |
重点  | 5000  | 5000-10000  | 10000  | 2000  | 2000-5000  | 10000  | 
一般  | 2000  | 2000-5000  | /  | 1000  | 1000-2000  | /  | 
鼓励  | 1000  | 1000-2000  | /  | 500  | 500-1000  | /  | 
六、申请流程
      1、各学院成立学院初审推荐小组,并在初审小组中指定基金联络人,负责指导协调项目申报、评审组织工作,同时对项目组在基金申报中经费使用、结题等进行指导、督促,评委组名单盖章后报基金委员会秘书处。
2、2017年3月18日各学院学生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或者在校园网公告栏自行下载项目申请书。
3、2017年3月28日学院骆基金项目负责老师将评委名单盖章后报基金委员会秘书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或答辩,推荐小组评委名单、项目申报书和学院资助项目汇总表经组长签字后送交秘书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本交至秘书处,电子版本各学院发送至825537899@qq.com
 4、2017年3月28日前基金秘书处报基金委员会主任批复;
5、2017年3月31日前基金资助公告;
6、2017年4月2日签署资助协议/项目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