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课程导师(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课程导师的作用,客观评价课程导师工作情况,根据学校对课程导师测评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课程导师工作考核办法。
一、基本思路
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构建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方法多样化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合格考核和优秀考核两个方式展开。
(一)合格考核
1.合格考核全体课程导师参与。
2.考核标准:
(1)检查上交课程导师工作记录中的工作实务本完成情况。工作实务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程导师(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中的内容确定。
(2)上交一份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
(3)学生总体测评分数达到80分以上。(说明:测评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去掉前10%和后10%,计算平均分)。
(二)优秀考核
1.分年级评定,优秀考核比例为年级班主任人数的30%(16年级3名,15级2名,14级2名,14-15级综合1名)。
2.优秀考核流程:
(1)个人申报:个人提交申报书。
(2)公开答辩。答辩前准备5分钟的PPT。PPT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介绍(3分)、特色工作(4分)、工作思考(3分)三部分。此项占总评分的30%
3.考核标准:
(1)一年级课程导师考核标准:本年度班级成绩情况;奖学金比率;单项奖获奖情况;班级集体荣誉获得情况;学业警告率;学生对班主任评价得分。此项占总评分的70%(一年级)。
考核项 | 计算方式 | 具体说明 | 加分值 |
本年度班级成绩情况 | =班级平均绩点-专业平均绩点 |
| 计算得分 |
奖学金比率 | =(班级奖学金比率-35%)×5 |
| 计算得分 |
单项奖 | 单项单例 | 不包括自强奖 | 0.1/项 |
集体荣誉 | 单项单例 | 先进班级、红旗团 | 1 |
文明班级、特色团 | 0.5 | ||
学业警告率 | =-学业警告人数班级总人数×5 |
| 计算得分 |
学生对班主任评价得分 | =(评价总分-80)/10 | 测评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去掉前10%和后10%,计算平均分 | 计算得分 |
(一年级课程导师考核标准细则表)
(2)二年级、三年级课程导师考核标准:班级成绩与上学期对比提高情况;班级集体荣誉获得情况;班级科创数量和占比;学生对班主任评价得分。此项占总评分的70%(二、三年级)。
考核项 | 计算方式 | 具体说明 | 加分值 |
本年度班级成绩情况 | =(本学期班级平均绩点-上学期班级平均绩点)×本学期班级平均绩点×上学期班级平均绩点 |
| 计算得分 |
奖学金比率 | =(班级奖学金比率-35%)×5 |
| 计算得分 |
班级科创数量 | 单项单例 | 科创获奖(教务处认定范围内)、单项奖,不包括自强奖 | 0.1/项 |
集体荣誉 | 单项单例 | 先进班级、红旗团 | 1 |
文明班级、特色团 | 0.5 | ||
学业警告率 | =-学业警告人数班级总人数×5 |
| 计算得分 |
学生对班主任评价得分 | =评价总分-80/10 | 测评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去掉前10%和后10%,计算平均分 | 计算得分 |
(二、三年级课程导师考核标准细则表)
三、考核结果
1.课程导师(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优秀两个等次。
2.课程导师(班主任)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评优比例30%左右(按年级分类确定优秀人数并考核),由学院统一颁发证书表彰并予以物质奖励,计算工作量,年底统一发放。
3.获得考核评优的课程导师(班主任),在职务晋升、基层推优、各类计划申报等工作中优先推荐。
4.考核结果公示3天。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复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个工作日内给出复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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