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党委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7-12-19浏览次数:5959

 

 

  

为落实和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沪海洋委〔2017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分工。

一、成立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程彦楠

副组长:黄冬梅、袁红春、王振华、陶峰勇

成员:韩彦岭、徐锋、陈庆海、覃学标、张程冬、裴丽娜、林捷敏、贺刚、郑芳、王天舒、王蒙茹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岗位接任者自然替补。

二、学院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分工

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负责人,各分管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领域的主要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各分管工作班子成员协助抓好统筹指导工作,参与决策,抓好各分管领域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图:

教工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人:程彦楠)(袁红春:分管教学领域相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王振华:分管科研领域相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本科生(责任人:各年级辅导员)

研究生(责任人:王振华+研究生辅导员)

院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

学生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人:陶峰勇)

 

  


三、具体实施

(一)坚持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1.加强网络阵地建设。重点关注班级QQ群、微信群、易班、学院建设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在网上建立思想论坛、心理疏导、师生交流等渠道,与学生开展深入交流,及时掌握舆情。

2.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全面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提高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网络世界的抵御能力。针对文化、宗教等重点领域,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增强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3.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做好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在校园网、学院网、学院相关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正向舆论宣传引导。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加强管控监督,打造网络意识形态“保障网”

1.健全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保障、舆情搜集、分析研判、应急预警、应对处置和总结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管控能力。建立24小时舆情报送值班制度,设立专门队伍,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研究对策,开展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先行一步,尽早采取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和减少负面言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2.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充实网评员队伍,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加强学院新媒体中心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网络舆论工作引导能力。落实工作责任分工,学院党委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判。

3.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管理和报送流程。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及时报告、定期专项督查考核的工作、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规范学院相关文件、新闻稿发布流程:撰写人起草→所属系室负责人审稿→分管院领导审核→宣传员→学院书记审核→推送到宣传部/学院相关网站及平台。

(三)健全应急方案,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学生层面突发的网络舆情,相关第一接报人第一时间报告副书记,副书记第一时间报告书记和院长;教师层面突发的网络舆情,相关第一接报人第一时间报告副书记和分管院长,副书记和分管院长分别第一时间报告书记和院长。根据突发情况,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开展后续处置。具体流程如下:

相关第一接报人(辅导员等)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分管负责人(汇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态发展情况)分管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书记和院长研判情况后,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确定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意见和建议,各责任人员分头开展工作,有第一手信息立即反馈,形成信息闭环 同时,进行网络舆情实时监控,避免不明真相的人进行转载、评论,做好正面消息的发布及网络舆情引导,对网络舆情推手开展思想工作,稳定涉事人员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猜测,掌握舆论的主动权,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对在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与表彰奖励;造成学院重大网络意识形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学院规定予以问责。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