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上海海洋大学 “文明寝室”评比通知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8-03-22浏览次数:373


各位同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学习的重要场所之一,更是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创建“文明寝室”既能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更能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协调能力和生活习惯,对发展社区文化,建立优美、整洁、安静和奋发向上的成长环境具有良好的作用。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08学年“文明寝室”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海洋后[2008]1号),现将2017-2018学年“文明寝室”评比工作通知如下,请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共创卫生、安全、文明的社区环境。

一、“文明寝室”评比内容及分值(满分100分)

1. 寝室成员努力争取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评分如下(满分20分)下列(1)、(2)、(3)、(4)项不兼得,取最高项评分):

(1)有一人次获得国家奖学金等校级以上奖学金,每超过一人次加3分。(得20分)

(2)有一人次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或者有一人次获得我校颁发(或有关我校)的其他各种专项奖学金,每超过一人次加2分。(得15分)

(3)有一人次获得二等人民奖学金,每超过一人次加1分。(得10分)

(4)有一人次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每超过一人次加0.5分。(得5分)

2. 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氛围,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满分10分)

3. 寝室成员严格遵守社区管理实施细则(满分30分)

(1)全寝室每学年累计未受到任何劝告通知。(得30分)

(2)受到一次劝告通知。(得25分)

(3)受到两次劝告通知。(得20分)

(4)受到三次劝告通知。(不得分)

4. 寝室卫生成绩(满分40分)

宿舍检查满分为20分,半学年平均以20分为标准,得40分。每低于0.5分,从得分中减2分,减完为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文明寝室”参评资格

1. 寝室成员出现有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的;

2. 寝室成员课程考试(含考查)成绩,人均有一门功课不及格者;

3. 寝室成员有一人违纪,受到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4.寝室成员有不遵守社区管理实施细则,受到社区三次书面劝告以上通知的;

5. 寝室卫生成绩半年平均不到16分的;

6. 每学期中因使用违禁电器,受到社区违规警告通知的。

三、“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1. “文明寝室”评比由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并会同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院实施考核;由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落实。

2. “文明寝室”评比周期为半年。2018年3月—4月底进行初评,文明寝室数量占到总寝室数的30%左右,5月底进行总评,文明寝室占到总寝室数的25%左右。

3. “文明寝室”评比初评和总评都达到评比条件的,经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评定并且公示,并上报上级部门复审,审核通过的寝室授予“文明寝室”称号。

4.获得“文明寝室”称号寝室,通过颁发证书等形式予以鼓励,并将名单反馈学院,学院在学生评先评优、党员发展中作为重要的参考。

四、“文明寝室”评比时间安排: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到4月底,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结合生乐物业日常检查确定文明寝室初评名单。其中在5月份,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将邀请各学院学生工作老师组成检查组,深入寝室,对寝室卫生、安全状况等实地检查评比打分。

2. 2018年5月—6月,进一步通过日常检查和抽查寝室卫生、安全等,进行最后总评,确定本次评选出的“文明寝室”名单。

4. 2018年6月初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本《通知》内容由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处学生处

2018年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