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学习的重要场所之一,更是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创建“文明寝室”既能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更能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协调能力和生活习惯,对发展社区文化,建立优美、整洁、安静和奋发向上的成长环境具有良好的作用。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08学年“文明寝室”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海洋后[2008]1号),现将2017-2018学年“文明寝室”评比工作通知如下,请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共创卫生、安全、文明的社区环境。
一、“文明寝室”评比内容及分值(满分100分)
1. 寝室成员努力争取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评分如下(满分20分)。下列(1)、(2)、(3)、(4)项不兼得,取最高项评分):
(1)有一人次获得国家奖学金等校级以上奖学金,每超过一人次加3分。(得20分)
(2)有一人次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或者有一人次获得我校颁发(或有关我校)的其他各种专项奖学金,每超过一人次加2分。(得15分)
(3)有一人次获得二等人民奖学金,每超过一人次加1分。(得10分)
(4)有一人次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每超过一人次加0.5分。(得5分)
2. 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氛围,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满分10分)
3. 寝室成员严格遵守社区管理实施细则(满分30分)
(1)全寝室每学年累计未受到任何劝告通知。(得30分)
(2)受到一次劝告通知。(得25分)
(3)受到两次劝告通知。(得20分)
(4)受到三次劝告通知。(不得分)
4. 寝室卫生成绩(满分40分)
宿舍检查满分为20分,半学年平均以20分为标准,得40分。每低于0.5分,从得分中减2分,减完为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文明寝室”参评资格
1. 寝室成员出现有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的;
2. 寝室成员课程考试(含考查)成绩,人均有一门功课不及格者;
3. 寝室成员有一人违纪,受到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4.寝室成员有不遵守社区管理实施细则,受到社区三次书面劝告以上通知的;
5. 寝室卫生成绩半年平均不到16分的;
6. 每学期中因使用违禁电器,受到社区违规警告通知的。
三、“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1. “文明寝室”评比由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并会同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院实施考核;由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落实。
2. “文明寝室”评比周期为半年。2018年3月—4月底进行初评,文明寝室数量占到总寝室数的30%左右,5月底进行总评,文明寝室占到总寝室数的25%左右。
3. “文明寝室”评比初评和总评都达到评比条件的,经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评定并且公示,并上报上级部门复审,审核通过的寝室授予“文明寝室”称号。
4.获得“文明寝室”称号寝室,通过颁发证书等形式予以鼓励,并将名单反馈学院,学院在学生评先评优、党员发展中作为重要的参考。
四、“文明寝室”评比时间安排: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到4月底,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结合生乐物业日常检查,确定文明寝室初评名单。其中在5月份,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将邀请各学院学生工作老师组成检查组,深入寝室,对寝室卫生、安全状况等实地检查评比打分。
2. 2018年5月—6月,进一步通过日常检查和抽查寝室卫生、安全等,进行最后总评,确定本次评选出的“文明寝室”名单。
4. 2018年6月初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本《通知》内容由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处学生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