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学生自愿申请,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程序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成立信息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成绩排序、名单确定、公示等工作。
信息学院7名推免生推荐原则:推荐成绩4个专业排名第一,推荐成绩3个学院排名前三(除专业排名第一)。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行兼优,身心、身体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应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710分制)。
三、成绩计算方法
1.推荐成绩=本科(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0.75+加分绩点×0.25。
2.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加分绩点,各项满分均为4分。
3.加分绩点计算方法
奖项绩点计算、加分范围按照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1日,本工作实施办法向2019届毕业班学生公布,并报备研究生院。
2.9月11日~9月14日,学生自愿申报。申请者根据学校及学院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及获奖证书一并提交至辅导员。
3.9月14日~9月19日,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推荐成绩计算。教务处、学生处对学生提交的相关信息提前进行审核。
4.9月20日15:00点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公示栏公示10个工作日,并
报备研究生院。
五、附则
1.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向信息学院党委书记程彦楠反映,信息学院317办公室,电话:61900602,邮件:yncheng@shou.edu.cn。
2.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上传至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后,不得更改,未被任何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则推免生资格作费。
3.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就业中的政府项目和享受其它就业政策。不办理出国。
4.未尽事宜,以学校实施办法及国家相关新政策为准。
信息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