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研究生2019年赴鹿儿岛大学交流的通知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224

 

研究生同学:

2019年鹿儿岛大学接收我校交流研究生计划如下,交流时间为一年:

学校

名额

专业

(申请者须关注日方院校相关专业是否与本人专业一致或相近)

材料截止日期

备注

鹿儿岛大学

3

各学院相关专业

(学生交学院截止日期914日,学院920日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101日前报国际交流处

CET6成绩≥425分。有日语能力测试证明(N2及以上)优先

一、对象:2016级及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生)。

二、其他要求:

申请者在出国前应修满课程规定学分,个别课程因故未修者应在期满返校后修满规定学分。

申请者应遵照我校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按照我校研究生相应管理条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如不能达到学位申请要求,须延期毕业。

三、费用

学生无需支付在日的学费及考试费用,但往返旅费、食宿费及保险费由学生支付。

四、选派程序

一)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留学(交流)选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从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本人如实填写,并准备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校验原件),在2018914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筛选、排序,2018920日上报前在院内公示。

四)研究生院审核、筛选后20189月底报国际交流处。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9/11

  

学校

名额

专业

(申请者须关注日方院校相关专业是否与本人专业一致或相近)

材料截止日期

备注

鹿儿岛大学

3

各学院相关专业

(学生交学院截止日期914日,学院920日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101日前报国际交流处

CET6成绩≥425分。有日语能力测试证明(N2及以上)优先

  

  

申请鹿儿岛大学所需材料(点击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