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王素君基金评审通知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8-09-14浏览次数:419

上海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王素君基金评审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王素君基金章程》、《上海海洋大学助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17—2018学年上海海洋大学王素君基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在籍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在籍在读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金额

王素君基金每年资助名额为50人,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各学院、研究生部各可推荐候选人名额见表1:

1   王素君基金各部门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人)

学院

名额(人)

水产与生命学院

6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2

海洋科学学院

3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3

工程学院

6

外国语学院

3

食品学院

6

爱恩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9

研究生

6

信息学院

5

  

  

三、评选条件

1、本科生

1)家庭经济困难,在2017—2018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内;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诚实守信,操行评定为优;

4)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列本专业学生前20%,且当学年获两次三等以上人民奖学金;

5)学年成绩科目不得少于12门次;

6)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良好以上(伤残者除外);以2018年春季体测成绩为准。

7)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贫困农村家庭)的学生,孤儿、烈属、严重残疾等符合学习成绩评选条件的优先。

2、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诚实守信,学习勤奋,入学初试成绩居于报考本学科门类考生前10%的新生

3)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贫困农村家庭)的学生,孤儿、烈属、严重残疾等符合学习成绩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3、各学院、研究生部在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应张榜公示三,征求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以下情况的学生不得申请王素君基金: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受过公安部门刑罚。

四、评选程序

1109日——1020日: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定、申报工作(含公示三个工作日;

21020日下午15:00,各学院上报评审报告和汇总表至学生处,同时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提交;

310月份下旬:经学生在线和易班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的名单上报校领导审批。

3、10月份下旬:将审核后的名单上报王素君基金会评审。

五、邮件地址:wlwang@shou.edu.cn,联系方式:61900163  王老师

  

  

  

上海海洋大学王素君基金会

(学生处代章)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