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王素君基金评审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王素君基金章程》、《上海海洋大学助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17—2018学年上海海洋大学王素君基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在籍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在籍在读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金额
王素君基金每年资助名额为50人,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各学院、研究生部各可推荐候选人名额见表1:
表1 王素君基金各部门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名额(人) | 学院 | 名额(人)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6 |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 2 |
海洋科学学院 | 3 |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 3 |
工程学院 | 6 | 外国语学院 | 3 |
食品学院 | 6 | 爱恩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9 | 研究生 | 6 |
信息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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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条件
1、本科生
(1)家庭经济困难,在2017—2018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内;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诚实守信,操行评定为优;
(4)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列本专业学生前20%,且当学年获两次三等以上人民奖学金;
(5)学年成绩科目不得少于12门次;
(6)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良好以上(伤残者除外);以2018年春季体测成绩为准。
(7)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贫困农村家庭)的学生,孤儿、烈属、严重残疾等符合学习成绩评选条件的优先。
2、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诚实守信,学习勤奋,入学初试成绩居于报考本学科门类考生前10%的新生。
(3)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贫困农村家庭)的学生,孤儿、烈属、严重残疾等符合学习成绩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3、各学院、研究生部在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应张榜公示三天,征求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以下情况的学生不得申请王素君基金: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
四、评选程序
1、10月9日——10月20日: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定、申报工作(含公示三个工作日;
2、10月20日下午15:00,各学院上报评审报告和汇总表至学生处,同时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提交;
3、10月份下旬:经学生在线和易班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的名单上报校领导审批。
3、10月份下旬:将审核后的名单上报王素君基金会评审。
五、邮件地址:wlwang@shou.edu.cn,联系方式:61900163 王老师
上海海洋大学王素君基金会
(学生处代章)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