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上海海洋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17—2018学年上海海洋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来自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转入的在读少数民族大学本科、专科(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奖励名额为全校符合评选对象的10%。根据各学院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人数(学籍办提供)确定各学院分配名额。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如下:
三、评选条件参见《上海海洋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学院 | 名额(人) | 学院 | 名额(人)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2 | 信息学院 | 2 |
海洋科学学院 | 1 |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 0 |
工程学院 | 2 |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 2 |
食品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6 | 爱恩学院 | 0 |
四、评选程序
1、10月9日——10月 20日: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定、申报工作(含公示三个工作日);
2、10月20日下午15:00,各学院上报评审报告和汇总表至学生处,同时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提交;
3、10月份下旬:经学生在线和易班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的名单上报校领导审批。
五、联系人:wlwang@shou.edu.cn,联系电话:61900163,王老师。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