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
借用人(实验室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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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 | 原使用人 | 原安置地点 | 现使用人 | 现安置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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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类型(可多选) | (A.科研项目;B.研究生培养;C.科创;D.教学) | |||||||
支撑项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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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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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实验室出库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固定资产标贴更换 | 签字: 年 月 日 | 固定资产备案登记 | 签字: 年 月 日 | |||||
借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
设备归还验收情况(以下实验室人员填写) | ||||||||
归还日期 |
| 验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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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标贴更换 | 签字: 年 月 日 | 固定资产备案登记 | 签字: 年 月 日 | |||||
设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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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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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须知:
1仪器或器材必须爱护使用,不得损坏;院外使用器材的,必须经学院同意;
2按照申请日期按时归还;若因学院实验教学临时需要的,应按通知时间归还;
3不得将借用仪器或器材转接给任何第三方;
4非实验教学等情况使用的,运行管理费用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5丢失或损坏的,填写事故报告或技术报告,按照信息学院实验室相关管理条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