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预开收据(发票)”申请表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8-11-03浏览次数:323

财务处关于规范学校“预开发票”业务的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

预开收据(发票)”申请表


申请部门 信息学院 (公章) 申请日期 20161222

对方单位名称

国家海洋局东海信息中心

 预开收据(发票)责任人

黄冬梅

合同或协议名称

《区域淹没分析系统研发科技服务合同》

合同或协议编号


项目名称

 区域淹没分析系统研发

 经办人


开票内容

区域淹没分析系统研发服务费

申请开票金额

40000.00

经办人E-mail地址

 cdzhang@shoue.du.cn

金额(大写)

/ 拾 肆 万 / / / / / / 分(小写)¥36750.00

金额超过叁拾万元(含30万元),部门负责人签字


财 务 处 负 责 人 签 字


以下由财务处填写:

财务处编号: 已开收据(发票)号


财务处:

本人负责此笔经费及时到账,如不能及时到账,我将按照财务处《关于规范“预开收据(发票)”业务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办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