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 赴韩国釜庆大学交流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273

关于选派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

赴韩国釜庆大学交流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釜庆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釜庆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我校在读20162017级相关专业本科生(2017级优先);

2.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2.7

3.能够进行英语会话;CET4达到550分或CET6426分;英语托福iBT 57或通过韩语2级(或有韩语基础)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6.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韩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二、名额:1-10人(全校)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可自行选择一学期(20192-6月)或一学年(20192-20201月)。

2. 学习计划及课程: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韩国釜庆大学课程,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4.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恢复学籍,办理注册等;

 (3)凭韩方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5. 费用:免韩国釜庆大学学费,在韩期间生活费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院预选:

 (197日—1023日:学院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并对预选名单审核、排序、公示。

 (21024日下班前,学院将“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釜庆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学院预选工作方案等电子稿和纸质稿(学院盖章)报教务处(联系人:蒋老师cpjiang@shou.edu.cnTel61900136)。

2. 学校审定:

1031日前,学校工作组审核,按“赴境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附件3)排序,教务处网站网上公示。


附件1:提交材料清单(学校审批通过,公示后学生提交)

 韩国釜庆大学规定材料:

1)釜庆大学交换生申请表

2)护照复印件(需申请之前办妥)

3)财政保证复印件(个人存款证明):一学期3,700美元,一年7,500美元(可在确认被学校推荐后交)

附件2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釜庆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3 赴境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

附件4 PKNU Application Form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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