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2018年13号文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18-11-26浏览次数:167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大信息学院 [2018]13号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外籍专家进校学术报告的管理办法

(经2018年11月21日信息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为开阔学术视野,加强与国外学术的交流,提升学院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海海洋大学外事接待工作》、《上海海洋大学学术交流工作管理条例》、《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学术报告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补充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1. 外籍专家的资格

外籍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学术成果丰富,在与学院相关的学科领域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由外籍专家邀请人协助外籍专家将学术成果等相关资料提交学院学科办公室进行审定。

  1. 流程

(1)来华签证申请

外籍专家邀请人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协助外籍专家填写《外国人来华签证通知申请表》和《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提交给学校国际交流处。

(2)报告备案

外籍专家邀请人请提前15个工作日填写 《学术报告备案登记表》(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讲座申请表》(附件2)和报告ppt或演讲稿报学院科研秘书,分管副院长审核,院长签字后,由科研秘书向学校科技处、国际交流处和宣传部。

(3)发布

学术报告前至少10个工作日,科研秘书通过邮件、学院公众号、院教工微信群、学院一楼滚动屏或张贴通知等多种形式向学院全体教师、全体研究生和本科高年级学生发布学术报告的主题、报告人、时间和地点。此类学术报告原则上安排在周二下午或晚上或周末师生无课时间。

(4)总结

学术报告结束后,外籍专家邀请人配合科研秘书做好学术报告的新闻稿的撰写、报告资料(含录音、录像等)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本办法由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学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外籍专家  学术报告  管理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2018年11月22日印发

拟稿:徐锋                            (共印3份)


附件1:

学术报告备案登记表

报告主题

(中/英文)

​

主讲人

情况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是否外籍

​

时间

​

地点

​

报告范围

学院内(  )        全校(  )请在选项后打√

经办人姓名

​

经办人

​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科技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上海海洋大学讲座申请表


讲座主题

​

讲座时间

​

讲座地点

​

经办人姓名

​

经办人电话

​

主办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负责人职务

​

负责人电话

​

主讲人姓名、单位(外籍人士注原文)、职务及简介

​

讲座

主要观点

内容概要

​

主办部门

审批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团学组织举办讲座填写,须校团委审批)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国际交流处

备案情况


(外籍人士讲座填写,须报国际交流处备案)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宣传部

备案审批


(社会科学讲座,须经宣传处审批)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注:如张贴海报,请将海报或电子版一并交至宣传部备案(行政楼80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