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大信息学院 [2018]23号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程思政工作室工作细则
(试行)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课程思政改革办公室于2017年10月16日发布的《上海海洋大学院级课程思政工作室工作细则》指引,制定信息学院课程思政工作室工作细则。
1.课程思政工作室定位:根据校级课程思政工作室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推动学院课程思政工作,将上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2.课程思政工作室人员构成:由教学院长、院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系部主任、骨干教师、教学助理等构成。
3.课程思政工作室的工作职责:
制定学院课程思政建设规划;
组织课程思政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及验收工作;
邀请院内外专家来院进行课程思政培训;
加强院际交流研讨,从其他学院吸收好的经验和做法;
工作组主要成员需到已立项的本院课程思政重点课程教学课堂听课1-2次;
组织教师参加课程思政各类考核评比、讲课比赛;
通过工作室网站、教学简报、校园网等途径,加强课程思政工作宣传。
4、材料归档与上报:工作室所组织的活动需以文字和照片的形式进行记录,并以新闻稿或教学简报形式发布至校园网或教学简报。学院工作室每个季度末向校级课程思政工作室和教务处发送课程思政简报一份,告知学院课程思政工作进展:主要包括对内培训情况、对内检查(听课等)情况、对外交流情况、本月课程思政突出亮点等。每学期工作室相关工作材料均需归档至学院档案室。工作室简报撰写、上报及归档工作由工作室秘书完成,工作室负责人对材料质量负责。
5、本细则于2018年11月16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自即日起执行。
未尽事宜由信息学院课程思政工作室进行解释。
信息学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课程思政工作室 工作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2018年11月22日印发 |
拟稿:徐锋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