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大信息学院 [2018]18号
信息学院本科教学管理负面清单及处置措施
(2018年11月修订)
序号 | 现象或事实 | 处置措施(针对个人) |
1 | 在教学活动中有违反教育部师德建设“红七条”内容。 | 一票否决,当年人事考核等级不合格;扣除年度基础和奖励绩效50% |
1 | 擅自决定或变更教学活动的内容、人员、时间、地点等。 |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20% |
2 | 不按时准确提交教学日历、实验实践计划表等教学文档。 |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10% |
3 | 试卷出错(以教务处通报为准)。 |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10% |
4 | 课程教师在成绩提交后因主观原因修改成绩 |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 |
5 | 抽查试卷或论文,发现归档不规范 | 教务处抽查中发现教师归档不规范,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20%,审核评估专家发现教师归档不规范,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0%。 |
6 | 教务处抽查或考情通报中出现监考问题 |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20% |
7 | 坐班答疑、自习辅导时间教师不在岗 | 学校或学院检查教师不到岗,第一次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20%;累计两次,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0%,三次以上取消年度基础奖励绩效。被教委专家检查老师不到岗,直接取消年度基础奖励绩效。 |
8 | 教学项目不能按时完成中期检查或结题 |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10% |
9 | 未完成相关FD活动及网络培训(授课教师至少参加1项教务处组织的FD活动,并且至少报名参加1门网络精品课程培训并获合格证书) |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 |
10 | 其他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影响教学正常秩序的过失或事故。 | 取消年度奖励资格 |
11 | 未办理手续情况下登分超时 | 扣除年度基础奖励绩效5% |
注:本负面清单及处置措施于2018年11月16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自即日起执行。
信息学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本科教学管理 负面清单 处置措施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2018年11月22日印发 |
拟稿:徐锋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