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二级党组织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海洋委〔2019〕36号)安排,上海海洋大学党委决定,上海海洋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7月2日启动对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开展巡察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巡察进驻时间
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三、巡察内容
巡察内容主要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重点关注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三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相关材料提供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具体内容如下: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巡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决议和校长办公会决定情况,推动部门、学院改革发展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完善和执行相关议事规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等情况。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巡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情况,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坚守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对课堂、讲座、教材、出版、论坛、网络、研讨会的管理情况。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巡察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团结、领导、动员、教育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情况;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情况;基层党组织换届、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巡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规定等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和“四风”等方面的问题。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巡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对干部人事、集中采购、科研经费、招生考试与录取、学术诚信、资产管理、评优评奖、职称评审、绩效分配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重点巡察。
6.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督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是否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是否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
7.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四、巡察方式
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的有关情况:
1.听取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
3.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设机构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6.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7.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
8.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9.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0.学校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五、第二巡察组人员
组长:何雅
副组长:陈江华
联络员:张水晶
组员:张登沥、龚小萍、郑黎芳、高翔、康银花、娄燕伟
六、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电子信箱:xunchaban2@shou.edu.cn(受理时间:9月2日—10月31日)
举报箱设置地点:信息学院一楼大厅(放置时间:9月2日—10月31日)
巡察组将认真听取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并严格保密。巡察组只受理来信来访,不负责答复。巡察期间,校巡察办设立了监督电话61902764,邮箱:jubao@shou.edu.cn,欢迎广大师生对巡察工作和巡察组进行监督。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