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信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从实施办法制定、招生专业目录,到复试环节等整个接收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程序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三、推免生接收专业和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名
软件工程2名
电子信息1名
四、接收工作程序
1.9月12日,本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公示。
2.9月28日~10月18日,学院向报名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组织实施整个复试环节工作。
3.10月18日中午12:00前,学院按照接收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生拟报专业,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复试工作
1.接收成绩计算
接收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接收成绩=复试笔试成绩×0.6+复试面试成绩×0.4。
2.复试笔试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F17数据库原理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或Java)
考试形式:闭卷
3.复试面试
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60分
外语综合水平面试:40分
六、其他事项
1.所有接收学生必须是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2.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向信息学院党委书记程彦楠反映,信息学院317办公室,电话:61900602,邮件:yncheng@shou.edu.cn。
3.未尽事宜,以学校接收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文件为准,如国家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