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海洋信息[2019]行5号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保障学术权利,进一步完善学院学术组织体系,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相关要求,组建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新一届学术分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现将院学术委员会组建工作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本次学术委员会组建工作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实现行政与学术工作的适度分离,确立教授治学体制机制。通过完善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体系,为学院学术评定、审议、咨询和学术决策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学术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要加强领导,充分酝酿,发扬民主。
二、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术造诣深,学术声望高;有学术判断力、学术精神和学术操守;
4.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学校全职在岗人员,能够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前完成一届学术委员会工作。
三、院学术委员会席位设置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院学术委员会席位设置
1.设置原则
(1)院学术委员会席位设置应当与学校学科、专业、学生规模相适应;
(2)与院学科发展需求相适应;
(3)与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相适应。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45岁及以下青年教授委员不少于总人数15%。
2.席位构成
(1)院学术委员会组成实行定额席位制,委员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规模相匹配,并为不超过13人的奇数。
(2)委员席位:由各系、部、实验室等实体教学科研单位经由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地遴选产生。
(3)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处设在学科管理办公室。
(二)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委员候选人产生:由各系、部、实验室等实体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候选人资格及席位要求推选,形成院学术委员会候选委员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确立。
委员选举:召开全院大会,按照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从委员候选人名单中选举产生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
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对产生的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名单进行讨论,决定最终的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召开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五、组建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方案和章程制定(10月1日-10月20日)
成立组建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起草组建工作方案(即本工作方案),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二)院学术委员会组建(10月20日-10月31日)
1.依据新修订的《上海海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校有关文件,在广泛征询学院上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本学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核。
2.依据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组织安排院学术委员会组建选举,以及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工作。
3.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信息表、校学术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表,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报送至组建工作小组。
(三)院专门委员会成立(12月1日-12月31日)
根据院学术委员会组建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安排,各专门委员会秘书处起草专门委员会章程,并报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根据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的章程组建专门委员会,委员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由院长聘任。
2019年10月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学术委员会组建工作小组
组长:陈明
副组长:王振华、袁红春
成员:冯国富、贺琪、郑宗生、刘太岗、徐锋。
秘书:郑永德
院学术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名单分配表
序号 | 系、部、室 | 名额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3 |
2 | 软件工程系 | 2 |
3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系 | 3 |
4 |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 4 |
5 | 计算机基础教学部 | 2 |
6 | 物理基础教学部 | 1 |
7 | 物理实验室 | 1 |
8 | 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 | 0-1 |
信息学院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学术分委员会组建工作方案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2019年10月23日印发 |
拟稿:徐锋(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