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洋信息 行[2020]11号
信息学院在线课程的审查方案
为确保所有在线课程正确的育人导向和价值引领,根据《上海市教委高教处第12期工作提示》、《上海海洋大学在线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办法》、《上海海洋大学在线教学督导工作方案》和《信息学院20192督导工作方案》,制定了信息学院在线课程的内容审核与质量督导工作方案。
梳理本学期排课但未签订承诺书的教师,并督促其完成签订《在线教学承诺书》,加强教师是在线课堂正确育人方向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其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主动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
要求学院督导在巡查和听课过程中,对教师提供的教学资料和讲授内容进行抽查,若发现不符合正确育人导向和价值引领的在线教学内容,需及时向学院在线教学督导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和副组长(教学院长)反馈,由副组长向教务处即时报备。学院及时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进行研判,并采取相应处置办法。
三、充分发挥学院各班级信息员的作用,建立信息员零报告制度,由学院学生秘书及时收集每日的反馈信息。若发现不符合正确育人导向和价值引领的信息,学生秘书应及时向教学分管院长反馈,并即时向教务处报备。学院及时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进行研判,并采取相应处置办法。
信息学院
二○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在线课程 审查方案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印发 |
校对:徐锋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