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洋信息 行[2020]18号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方面出现的新需求,规范我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评价,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信息学院各专业的课程体系。
二、评价周期
学校每四年进行一次全校性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其中包括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的修订,学院每两年对现行课程体系进行局部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人才需求、国家政策等进行相应调整。
三、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及人员
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的行业和企业专家,行业和企业专家不少于3人。
四、评价内容及依据
表1 课程体系评价的方法及依据 |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价依据 | |
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 单个指标点的支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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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门课程支撑指标点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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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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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价结果
评价完成后形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为课程体系的制定提供依据。
信息学院
二○二零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 实施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印发 |
校对:徐锋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