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20-07-02浏览次数:159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洋信息  [2020] 20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1. 工作原则

  1. 安全第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选材。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择优录取

  2.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1. 组织管理

  1. 成立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复试小组面试、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成立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学术型学位复试小组,成立信息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复试小组,负责考题、评分标准,组织实施复试面试工作。

  1. 复试对象和招生专业

  1. 复试对象

达到“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符合各专业招生调剂要求。

  1. 招生专业和招收名额

学术型学位: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2名 (含校联培单位1名)

学术型学位:083500  软件工程:12名 (初试 数学一、英语一)

专业学位:  085400  电子信息:70名 (含校联培单位3名)

  1. 复试形式和流程

  1. 复试形式

采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的备用平台。

  1. 复试批次

  1.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5159:30开始。

  2. 调剂生,复试时间到时见研招网复试通知。

  1. 考生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 (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文档或照片电子版jpg文档):

  1. 应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 往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

  3. 已获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者须上传证书。

  4. 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 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政审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

  6. 若已有导师意向,请上传“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下载模板)。

  7. 不能提供某件完整材料的考生,请上传本人手写情况说明。

  1. 心理普查测试:

考生在复试前一天,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800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的准考证号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021-58559439815(工作日上午9点到下午18点),联系人:杨老师。

  1. 复试流程、考生复试准备等

见《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

  1. 复试(面试)主要内容

  1. 考察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1. 复试(面试):

  1. 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

  2. 复试(面试)总分100分;

  3. 复试(面试)专家5人,独立评分,总平均分为该生复试成绩。

  1.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1. 录取

  1. 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收名额,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1. 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3. 政审、体检、材料复查等不合格情况,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监督与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信息公开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 复试(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且接收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监督。

  3. 未尽事宜以《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4. 监督电话:021-61900602 ,监督邮箱:yncheng@shou.edu.cn



信息学院

二○二零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              2020511日印发

校对:徐锋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