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予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信息学院各学位点实际情况,经分委会研究,决定在《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标准(2025级学生起始)》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对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中计算机技术卓越工程师专项班专业型硕士生成果要求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申请计算机技术卓越工程师专项班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者,其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北大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CSCD(含扩展版)期刊、EI期刊及会议、SCI(中科院/JCR分区)期刊、CCF期刊及会议上公开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及以上。
2.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标准或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或进入实审1项及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20万元及以上项目一项(如不是本校科研项目,需出具企业项目及参与证明),完成相关项目技术报告,并通过校企联合组织的现场答辩验收。
4.在学期间,应用在读专业相关知识参加下列清单中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见原文件《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标准(2025级学生起始)》附录1),获得国赛特等奖(或金奖)前五完成人、一等奖(或银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或铜奖)前二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本规定适用于2026级起始计算机技术卓越工程师专项班。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202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