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方案

发布者:张程冬发布时间:2020-02-25浏览次数:1019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学校《上海海洋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近期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方面的精神,最大限度保障学院全体师生的健康安全和校园安全,学院根据近期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发展情况,制定本开学方案。

  1. 成立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经2020年2月6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充实信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沪海洋信息[2020]3号(附件1)。

  1. 开学时间

1.线上教学、线上行政办公时间:2020年3月2日。

2.学生实际到校时间待定。

3.全体教师同步做好线下开学准备工作。

  1. 教育教学、在线教育工作

1. 注册

正式返校后,取消报道注册的现场操作,由辅导员通过微信视频确认、与社区沟通等线上方式完成后台注册(不用现场刷卡);班长或团支部书记负责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学生证后,填好本班报到注册信息表,到学院103室赵旭之老师处盖注册章,提交报到注册信息,并说明本班特殊情况。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报到注册信息,在教务管理系统(URP)中维护注册信息。

2. 成绩复议

原定2月22日成绩复议暂停。

疫情结束后,按照学校另行安排时间受理学生对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复议申请。(咨询联系人:程淑英老师)

3. 补(缓)考

学院、学校原公布的“补考、缓考、免修考”暂停。待疫情结束后,根据学生返校情况另行组织。(咨询联系人:程淑英老师)

4. 退改选课

退改选时间调整至 3月2日10:00--3月12日17:00,在此期间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URP)自行操作补退选。需要重修的学生也需要在此时间段内完成选课。在此时间段,由于特殊原因无法自行上网选课的同学,由个人通过以下方式完成选课:

1)通过学校本科教学信息网内教务辅助系统递交特殊选课申请;

2)加入学院选课QQ咨询群,群号:1060491020(学院在选课开始前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学委通知到每位学生QQ群号)递交特殊选课申请;

3)短信形式(短信号码:15692165981)向学院负责选课的张程冬老师递交特殊选课申请。

原安排3月9日9:00-3月11日15:00的“补选2”阶段取消。

(咨询联系人:张程冬老师)

5. 教学与上课

疫情结束前,以在线上课方式开展教学。

1)在线课程平台选择:本学期所有课程均需在校内“泛雅网络教学”平台(http://shfulm.fanya.chaoxing.com)中激活课程,上传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要求和教学日历等,并根据已登记选用的在线教学平台开展教学(2月18日前已上报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2)教学资料准备:2月23日前,每门课程应在选定的教学平台上至少上传4周的教学内容,之后持续补充。

3)开展网络教学压力测试:2月24日-28日,教师和学生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段开展在线教学压力测试,请相关教师和学生按时登录在线教学平台开展网络教学测试。测试结束后,参与测试的老师和学生请于下午16:30前完成在线教学测试情况调查问卷及问题反馈。

(学生版网址:https://www.deepsheet.net/U/url/ompy06z2或扫描二维码:

  


教师版网址https://www.deepsheet.net/U/url/rfvo90i4或扫描二维码:

  

  

  

  

  

  

  

4)正式开始在线上课:3月2日起,按课表时间正式开课。

5)课程考核:需在首次开课时告知学生考核方式,并保留教学全过程数据,包括在线教学平台上的学生签到、在线学习时长、作业、测验和互动等数据,以便综合利用这些数据,形成平时成绩。考试课程的期末考核采用线下方式(书面笔试,或其他形式)进行,视疫情防控情况再作后续通知;考查课程期末成绩的评定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笔试、口试、案例分析、小论文、读书报告、设计作品等,均应保留相关记录。

6)在线教学质量管理通过在线教育问卷调查、问题反馈及督导在线看课和听课等方式完成在线教学质量监控。

6. 免听申请

疫情结束,学生返校后,受理免听申请。具体免听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人:张程冬老师

7. 毕业生与毕业论文

需补修学分的应届毕业生在退改选课阶段自行完成选课。如有选课或毕业审核方面的问题,及时联系张程冬老师。

请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论文在线指导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5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学生的毕业论文各类资料通过毕业论文管理系统(http://shougtm.yizhaninfo.com/index.aspx)提交。

因疫情原因无法如期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学校允许其延期提交论文、推迟答辩时间,相关的学位授予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 做好开学前、开学期间和开学后的工作准备

(一)开学前的相关处置措施

1. 继续做好四类人员的排摸和每日零报告

做好全体教职员工、本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的返沪确切日期的排摸,做好四类人员的排摸,即(1)2020年1月10日后在湖北逗留过(2)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经历(3)有发烧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4)返沪后居家隔离不满14天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对要求提前返校学生进行劝住,不到开学日期不得返校。对于教职员工,掌握好返沪时间,提醒大家在开学前14天返回上海,自己在家中进行隔离14天,确保开学后能准时到校,投入到工作中。

做好每日的疫情报告,切实掌握好教职员工、学生的状态,特别是四类人员的动态把握。

具体负责:各系室主任负责本系室的情况每日报告和情况排摸,辅导员队伍负责各自班级学生的情况每日报告和情况排摸,教师情况数据每日汇总到徐锋处,学生情况每日汇总到段彦波处,然后由程彦楠书记统一报学校。

2. 做好教职员工开学前进校的审批工作。建议教师尽量不要在开学前进校,确因特殊原因要进校的,个人从“海大综合服务平台”中的“流程平台”,“特殊时期进校申请”栏目中进行申请,经院党委书记批准,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后才能进校。

四类人员不予批准进校。

3. 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工作。密切联系学校,在学校统一部署下,根据学院的特殊情况,做好楼道、电梯、卫生间、实验室、办公室、其他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菌物资准备工作。

具体负责:由办公室徐锋老师负责。

4. 严禁非上海生源学生提前返沪:在学校确定开学时间前,未经学院学校批准,不得返沪,如有违反,按照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有关条款的适用情况解释处置。确因特殊原因要返沪的必须按照《信息学院关于非上海生源学生提前返沪相关工作的通知》严格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返沪。

5.外地教师返沪按下列要求执行。

1)院办做好与未返沪教工的联系,个人提前预留好在沪居家隔离14天的时间,返程时间及时报告院办。

2)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的教职工暂不返沪,按照所在地管理要求执行。

3)非上述地区的返沪教职工返沪要求如下:

需在沪有固定住所,返沪后要按照本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进行卫生检验、健康申报,并第一时间报学院院办,做好信息统计报学校

返沪后在住所自行居家隔离14天。居家隔离期满,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或绿色“随申码”)和《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详见附件2、3)

特别注意:隔离期满方可申请进校,申请进校前须线下填写好“登记表”和“承诺书”,提前报给院办主任(可打印签字后拍照提交)。在线填写“登记表”和“承诺书”的,待学校系统正式上线使用即可在线填写。电脑用户请进入校园网海大综合服务平台-流程平台办理,手机用户请进入企业微信-流程服务大厅办理。

在上海没有居家住所的暂不能返沪,待正式开学通知下发后根据学校安排统一返沪隔离。

6.返沪后,根据师生员工不外出(所有人员不出市、住宿人员不出校)的工作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离沪。

7.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沪,须提前3天书面提交《上海海洋大学师生离沪审批单》(详见附件4),经学院批准同意报备学校后方可离沪。并需做好防控措施确保安全,返沪后须再次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有关隔离、观察的规定执行。

8. 违纪违规规定

2月21日校长办公会审定了关于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有关条款适用的解释和上海海洋大学关于教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适用意见,自2020年2月21日起执行。详见附件5、6。请各位师生遵照执行。

(二)开学后的相关处置措施

考虑到可能在三月初开学,但疫情还没有完全控制,在开学期间学院主要做好学生、教职员工的动态把握、四类人员的安排、学院大楼的疫情防控等工作。在疫情没有得到完全控制前,学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每日情况登记和排摸。继续按照每日一报的要求进行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情况排摸和上报。

2. 做好四类人员的安排工作。如开学后,确实还存在四类特殊人员,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隔离,学院发动各系室、各班级进行人对人的照顾和关怀。

  1. 做好学院大楼各个实验室、公共区域、办公室等的消毒、通风工作

1)楼道、卫生间、楼梯间、大门、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按照一层、二层、三层四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消毒处理;(2)各系室办公室由系室主任具体落实具体的消毒处理工作;(3)教学实验室由陈庆海、李丛负责具体的消毒落实工作;(4)其他学科实验室由团队负责人负责落实具体消毒工作;(5)其他办公室和会议室由院办公室负责安排消毒处理工作。

  1. 做好学院大楼人员进出管理工作。

1)在非常时期关闭学院西边大门,所有人员都从东边大门进出。

2)在东大厅每日安排值班人员,有条件情况下(可以联系学校是否要安排购买红外测温仪)对每个进出人员进行红外测温,同时对外来进出人员进行登记。

3)所有人员进出信息学院大楼必须戴口罩。学院教职工及学生进入大楼须出示教工一卡通或学生证,院外人员进入学院大楼必须登记。

4)尽量不搭乘电梯,乘电梯必须戴口罩,避免直接裸手按键;到单位后、乘电梯后及到食堂等人流密集区后第一时间洗手。

5)教师在办公室内须戴口罩,不随意走动交流,谈话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持良好通风,常用办公用品作必要消毒。

6)教师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自我隔离并联系系室主任和院办主任徐锋老师。

五、信息学院学生(含本科、研究生、预科生)开学工作方案详见附件7。

六、工作要求

1.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系室及学工办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和开学后最重要的任务予以落实,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细从实做好各项方案的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助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做到不缺位、做到位、有作为。

2. 统一思想,群防群控。各系室、学工办要深入细致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落实专人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充分认识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在疫情防控方面的重要性,配合做好上级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和教育师生加强自我防护,通过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了解疫情情况,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干部和党员干部要在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带头做示范、做表率、做奉献。

3. 加强督查,追究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三类”人员排查隔离与数据上报、健康异常自主申报落实、确诊病例就诊、开学方案落实等方面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慢作为、不作为者将予以问责。

4. 加强研判,适时调整。学院将密切关注上级有关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和要求,加强研判,并视疫情情况动态做好方案调整及后续实施工作。

七、本工作方案自党政联席会审定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学校工作要求适时调整,及时告知师生员工。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2020年2月22


附件1: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洋信息  行[2020]3号

关于成立信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部、室: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2月6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充实信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程彦楠、陈明

副组长:袁红春、段彦波

成员:段彦波、徐锋、冯国富、贺琪、郑宗生、刘太岗、张晨静、常英立、李丛、陈庆海、郑芳、王姗姗、吴兴识、王天舒、尹朝晖、赵旭之、张衍栋、赛买提江、张爽、裴丽娜、张英、张程冬、程淑英、郑永德

工作职责: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分析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学院疫情防控预案及具体措施加强学院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防控信息管理工作组

组长:程彦楠、陈明

成员:段彦波、徐锋、冯国富、贺琪、郑宗生、刘太岗、张晨静、常英立、李丛、陈庆海、郑芳、王姗姗、吴兴识、王天舒、尹朝晖、赵旭之张衍栋、赛买提江

职责:主要负责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的信息统计师生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每日师生动态和健康状况。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制定信息统计、异常情况登记工作方案并开展工作。

2.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程彦楠、陈明

成员:徐锋、张程冬、张英、裴丽娜、张爽

职责:主要负责加强学院大楼进出人员管理、制定检查和巡察巡察方案;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开展防疫消杀工作;学院应急物资采购等。

3.教学保障工作组

组长:袁红春陈明

成员:程淑英、张程冬、郑永德、张爽

职责:根据学校部署,做好春季开学教学工作预案,提前研究,做出安排,保障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4.宣传教育舆情工作

组长:程彦楠、陈明

副组长:段彦波

成员:

教师组:冯国富、贺琪、郑宗生、刘太岗、张晨静、常英立、李丛、陈庆海、裴丽娜

学生组:郑芳、王姗姗、吴兴识、王天舒、尹朝晖、赵旭之、张衍栋、赛买提

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作用。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宣传和健康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师生舆情动态,加强疫情防控和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和网上舆情引导。

  

信息学院

○二零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印发

校对:徐锋(共印9份)


附件2:

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

INFORMATION OF PERSONAL HEALTH CONDITION

YEARMONTHDAY

姓名NAME

性别GENDER¨男MALE¨女FEMALE

年龄AGE

学校名称NAME OF INSTITUTION

年级(学生)YEAR OF COLLEGE (FOR STUDENTS)

班级/院系(部门)CLASS/DEPARTMENT(DIVISION)

国籍NATIONALITY

身份证号/护照号ID NO./PASSPORT NO.

在沪居住(暂住)地址RESIDENCE(TEMPORARY) ADDRESS IN SHANGHAI

户籍地址HOUSEHOLD REGISTRATION ADDRESS

电话(自己)YOUR OWN PHONE NO.

监护人/紧急联系人电话PHONE NO. OF GUARDIAN OR EMERGENCY CONTACT PERSON

寒假期间是否离沪DID YOU LEAVE SHANGHAI DURING WINTER VACATION¨是YES¨否NO(若选“否”跳转至体温GO TO “BODY TEMPERATURE”IF YOU CHOOSE NO

目的地DESTINATION

返程日期DATE OF RETURN:  

年YEAR月MONTH   日DAY

交通方式FORM OF TRAVEL

¨飞机(班次) AIRCRAFT(FLIGHT NO.)

¨火车(车次)TRAIN(TRAIN NO.)

¨汽车(几点发车?)COACH(TIME OF DEPARTURE)

¨自驾SELF-DRIVING

¨其它OTHERS

返程是否经过湖北DID YOU RETURN VIA HUBEI PROVINCE

¨是,具体地点为YES PLEASE SPECIFY THE LOCATION:_____________  

¨否NO

同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NAMES AND CONTACT INFO OF FELLOW TRAVELERS

  

体温BODY TEMPERATURE:       ℃

本人抵达上海前 14 天
FOURTEEN DAYS PRIOR TO MY ARRIVAL IN SHANGHAI, I

□居住/途径湖北省武汉市(日期:        ),或赴湖北省武汉市旅游(日期:        )
STAYED IN/PASSED WUHAN, HUBEI PROVINCE (DATE:    ), OR VISITED WUHAN, HUBEI PROVINCE FOR SIGHTSEEING(DATE:      ).

□居住/途径湖北省(除武汉市)(日期:        ),或赴湖北省(除武汉市旅游(日期:        )
STAYED IN/PASSED HUBEI PROVINCE (EXCL. WUHAN) (DATE:     ), OR VISITED HUBEI PROVINCE (EXCL.WUHAN) FOR SIGHTSEEING(DATE:     ).

□近距离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尤其武汉市)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日期:         )
WAS IN CLOSE CONTACT WITH A PATIENT FROM HUBEI PROVINCE, ESP. WUHAN WITH A FEVER AND RESPIRATORY SYMPTOMS.

□近距离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患者(日期:               )
WAS IN CLOSE CONTACT WITH A PATIENT WITH CONFIRMED/SUSPECTED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DATE:    ).

□居住/途径外地(除湖北省)(日期:        ),或赴外地(除湖北省)旅游(日期:        )
STAYED IN/PASSED ANOTHER REGION(EXCL.HUBEI PROVINCE), OR VISITED ANOTHER REGION(EXCL. HUBEI PROVINCE) FOR SIGHTSEEING(DATE:     ).

□其他特别情况 (日期:              )
HAD OTHER SPECIAL CIRCUMSTANCES(DATE:     ).

□无上述情形
HAD NONE OF THE ABOVE CIRCUMSTANCES.

本人目前健康状况CURRENT HEALTH CONDITION

□发热FEVER □咳嗽COUGHS □流涕SNOTTY NOSE □咽痛SORE THROAT □咳痰PHLEGM □胸痛CHEST PAINS □肌肉酸痛/关节痛SORE MUSCLES/PAINFUL JOINTS □气促SHORTNESS OF BREATH □腹泻DIARRHEA

□无上述异常症状NONE OF THE ABOVE UNUSUAL SYMPTOMS

  

本人承诺以上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I PROMISE THAT ALL THE ABOVE INFORMATION IS TRUE AND ACCURATE. IN CASE OF ANYTHING FALSE, I AM WILLING TO BEAR ALL THE CONSEQUENCES AND LEGAL LIABILITIES THEREFROM.

填报人NAME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DATE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3:

  

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
ACKNOWLEDGEMENT OF END OF QUARANTINE OBSERVATION

  

本人承诺,已自我居家隔离14天,身体状况良好,共同隔离人无不适。同时,将进一步注意返沪返校期间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I ACKNOWLEDGE THAT I HAVE BEEN IN HOME QUARANTINE FOR FOURTEEN DAYS AND AM IN GOOD HEALTH, AND THE PERSONS IN QUARANTINE TOGETHER WITH ME HAVE SHOWN NO SIGNS OF DISCOMFORT. MEANWHILE, I WILL PAY FURTHER ATTENTION TO PERSONAL PROTECTION WHEN I RETURN TO SHANGHAI AND SCHOOL.

姓名NAME:

身份证号ID NO.:

学校INSTITUTION:

部门/系部DIVISION/DEPARTMENT:

联系电话PHONE NO.:

  

隔离时间PERIOD OF QUARANTINE:

隔离地点PLACE OF QUARANTINE:

共同隔离人FELLOWS IN QUARANTINE:

其他说明ADDITIONAL STATEMENT:

  

(签名SIGNATURE)

YEAR   月   MONTH     日DAY

  

  

  

附件4:

上海海洋大学师生离沪审批单

部门:

姓名:

职务:

学/工号:

联系方式:

离沪日期:  年   月   日

拟返沪日期   年月日

目的地:

  

途径湖北或重点关注地区
(若有,请详细说明)

  

离沪事由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属实,离沪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返沪后按规定进行卫生检疫和健康申报,做好健康观察或医学观察,及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

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组织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正处级中层干部离沪报组织部,经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沪,其他教职员工由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各学院、部门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做好工作。

  


附件5:

关于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有关条款适用的解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上海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要求。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上海市有关工作要求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学生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有关条款的适用作如下解释:

一、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受到司法机关处罚者,依据第五条条款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

二、发生以下违纪违规行为者,根据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 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 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接触来自湖北人员或本人有途经湖北等情况、与家庭成员或亲戚朋友以及其他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明确接触经历,不及时报告或者隐瞒不报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因隐瞒行程和病情,造成病毒传播,导致他人感染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 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8.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9.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三、本解释适用于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非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国际学生、预科学生、继续教育学生参照本解释执行。

四、本解释自2020年2月21日起执行。


附件6: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教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适用决定

第一部分上级相关文件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决定,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第二部分上海海洋大学关于教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适用决定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如下行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在疫情防控期间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

1)未申请或者未获批准而擅自进校的;

2)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出入公共场所拒不佩戴口罩、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

3)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的;

4)外地返沪进校前未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或填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在疫情防控期间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其他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行为。

2.疫情防控期间不按规定报告行程、病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等,不采取防控隔离等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3.泄露因工作掌握的疫情相关人员个人资料等信息,不履行保密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其他违反工作要求和纪律的行为。

(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对违反职业道德的如下行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对违反公共秩序的如下行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2.造谣滋事、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

3.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执行职务等行为的;

4.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传播危险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学校将予以降低岗位等级、开除等处分。

二、适用对象

疫情防控的公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我校教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意见。第三方用工人员,由学校商请第三方用工单位处理。

三、处分程序

疫情防控期间涉嫌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由二级单位按照程序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教职工对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分结果,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有异议可向校人事争议协调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本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起执行


附件7: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2020春季学生返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从严有序做好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保障同学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学校平稳运行,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适用于预科生信息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一、工作目标

压实责任及时掌握学院学生疫情防控动态,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确保新学期学校平稳运行和广大同学身体健康。

二、开学前相关工作

(一)开学时间

1. 学校线上教学开学时间为:2020年3月2日。

2. 线下开学返校时间待学校确定后即行通知。

(二)每日信息登记及报送

1. 学生个人每日如实向辅导员报告相关要求信息。同学需每天在辅导员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途径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和所在地址,如发生位置移动、健康状况变化、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必须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2. 辅导员扎实做好每日学生联系工作,每天让每位学生按要求报告个人信息或逐一进行确认等方式,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确,发现异常,迅速上报。持续做好每日“日报告、零报告”工作。

3.学院有序有步骤做好全体学生申请上海市“随申码”工作。

(二)返沪工作

1.在学校开学返校通知正式发布前,所有非上海生源学生不能提前返沪。学院建立非上海生源提前返沪审核机制,未经批准返沪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具体工作布置另行通知)

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沪的,须具备以下要求:1)在上海须有监护人和固定住所。(2)提前返沪的同学,需申领上海市 “随申码”并报告辅导员,主动到社区报到,遵守当地社区的防疫规定。社区报到情况同步反馈辅导员。(3)须在返沪提前3天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报备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沪。(4)返沪后不得提前返校。

2. 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的学生暂不返沪,按照所在地管理要求执行。

3.非上述地区的学生,待学校正式开学通知下发后,根据学校要求完成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

(三)离沪工作

1. 所有在沪或返沪学生,根据师生员工不外出(所有人员不出市、住宿人员不出校)的工作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离沪。

2.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沪,须提前3天书面提交离沪申请,经学院批准同意报备学校后方可离沪。并需做好防控措施确保安全,返沪后须再次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有关隔离、观察的规定执行。

(四)线上上课工作

2月24日-28日,同学需按教务处安排的每门课的测试时间段开展在线教学压力测试。退改选时间调整为 3月2日10:00--3月12日17:00。原安排3月9日9:00-3月11日15:00的“补选2”阶段取消。具体详见附件1。

三、返校途中相关工作

学校开学返校通知正式发布后,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 根据学校部署,学院将第一时间向每位学生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每位学生须一一确认。

2. 非重点地区学生,须及时向辅导员报告返校时间、交通方式及车次,并在返校前居家自我隔离14天。

3. 重点地区学生,按照所在地管理要求执行。对重点区域不能返校的学生,开通远程网络教学课程。

4. 返校学生返校前,须如实在网上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或随申码)《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5. 返沪过程中,必须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减少接触或尽量不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用品和部位,旅途中避免与其他乘客近距离接触。妥善保存返校的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票据,以备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四、开学后相关工作

1. 开展线上报道注册。学生到校后直接回宿舍,取消报道注册的现场操作,由辅导员通过微信视频确认与社区沟通等线上方式,确认所带班级同学到校情况,完成线上报到。由班级统一收集学生证后到学院103赵旭之老师处注册。

2.疫情防控期间,辅导员每天掌握学生的动向和健康状况,构建“寝室-套间(如有)-班级-学院-学校”日常报告体系,明确报告时间、事项和负责人,加强实行信息摸排网格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做好每日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在学校统筹安排下发放相关防护物资。

3.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关闭非必须的公共场所及有关的配套设施;学院将关闭西边大门,需从学院东边大门(近桃园)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同学活动以宿舍为中心,少串门,各小区之间禁止相互走访和交流。应养成在各种场合主动、长期佩戴口罩的习惯。

4.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校园。

5.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特别关注有过疫情高发区居住或旅行史的学生情况,要持续与其保持联系,关注其日常防护和心理疏导;加大个体咨询的力度,做好心理排查和心理疏导。关心经济困难学生强化相关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部署,规范有序引导学生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增加抵抗力。

6. 开展多彩网络文化活动:发挥团学组织、易班工作站等能动性,利用易班、微信群、QQ群等平台开展知识学习、话题讨论等形式多样网络文化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传播网络正能量,弘扬网上主旋律。严禁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

7.广开就业服务帮助渠道:扩大线上就业信息、就业服务、就业指导等措施,为毕业生求职提供更多帮助;发动学院全体教师力量提供就业机会;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作用,及时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研究生学业情况、学位论文进程、毕业去向等动态,力争通过学院各工作条线提供帮助。

、违纪违规规定

2月21日校长办公会审定了关于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有关条款适用的解释,自2020年2月21日起执行。(详见附件2)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落细。全体学生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辅导员从细从实做好各项方案的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助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做到不缺位、做到位、有作为。

2. 统一思想,群防群控。辅导员要深入细致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落实专人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充分认识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在疫情防控方面的重要性,配合做好上级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和教育学生加强自我防护,通过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了解疫情情况,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3. 加强督查,追究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三类”人员排查隔离与数据上报、健康异常自主申报落实、确诊病例就诊、开学方案落实等方面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者学校将予以问责。

4. 加强研判,适时调整。学院将密切关注上级有关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和要求,加强研判,并视疫情情况动态做好方案调整及后续实施工作。

七、本工作方案自党政联席会审定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学校工作要求适时调整,及时告知学生。

  

附件1.信息学院在线教学准备相关通知

  

信息学院

20202月23日

信息学院在线教学准备相关通知

1、开展网络教学压力测试。信息学院自2月24日-28日(周一至周五),教师和学生按教务处安排的每门课的测试时间段开展在线教学压力测试,请同学们按时登录学校泛雅平台(http://shfulm.fanya.chaoxing.com)或学习通手机APP,获取课程在线教学信息,并前往指定在线教学平台开展网络教学测试。测试结束后,请于当天下午16:30前师生均要完成在线教学测试情况调查问卷及问题反馈。

学生反馈网址:https://www.deepsheet.net/U/url/ompy06z2

教师反馈网址:https://www.deepsheet.net/U/url/rfvo90i4

  

学生版二维码

教师版二维码

  

  1. 初次实施大规模在线教育,测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足和问题,请大家给予理解支持,并通过正常途径反馈信息。如遇断网、卡顿等突发状况,可第一时间通过上述网址反馈信息给学院教学工作保障组或向班主任和辅导员反映,不要在对外公开场合、网络平台和媒体上发表过激不当言论。

  2. 关于退改选课

    退改选时间调整至 3月2日10:00--3月12日17:00,在此期间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URP)自行操作补退选。需要重修的学生也需要在此时间段内完成选课。在此时间段,由于特殊原因无法自行上网选课的同学,由个人通过以下方式完成选课:

    1)通过学校本科教学信息网内教务辅助系统递交特殊选课申请;

    2)加入学院选课QQ咨询群,群号:1060491020(学院在选课开始前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学委通知到每位学生QQ群号)递交特殊选课申请;

    3)短信形式(短信号码:15692165981)向学院负责选课的张程冬老师递交特殊选课申请。

    原安排3月9日9:00-3月11日15:00的“补选2”阶段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