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院长寄语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院荣誉
    • 联系方式
    • 院长、书记信箱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学科新闻
      • 教学新闻
      • 学生新闻
      • 党建新闻
      • 新闻人物
    • 学院公告
      • 科研公告
      • 教学公告
      • 行政公告
      • 党务公告
    • 规章制度
    • 资料下载
    • 安全宣传
  • 师资队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系
    • 软件工程系
    • 计算机公共基础教学部
    •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 物理基础教学部
    • 专业实验室
    • 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 教辅人员
  • 科学研究
    • 学院学科简介
    • 科研成果展示
      • 高水平论文
      • 重大项目
      • 科技奖项
      • 教学成果奖
    • 研究生教育
      • 导师一览
      • 培养方案
      • 奖励细则
    • 服务社会
    • 科研团队
  • 学生工作
    • 组织架构
    • 新闻动态
    • 学科竞赛
    • 就业信息
    • 课程导师
    • 学工周报
    • 规章制度
    • 学生组织
      • 学生品牌活动展示
      • 学生社团
    • 出国考研
    • 毕业合影
      • 本科生
      • 研究生
    • 表格下载
  • 招生信息
    • 招生信息
      • 本科生
      • 全日制研究生
      • 在职研究生
      • 博士生
  • 学院党建
    • 组织架构
    • 重点工作
    • 学习园地
    • 党风廉政
    • 规章制度
    • 入党指南
    • 党务公开
  • 对外合作
    • 访学
      • 高校访学
      • 国外访学
    • 产学研基地
      • 就业实习基地展示
    • 国际交流
  • 工程认证
    • 工作动态
    • 组织结构
    • 专业介绍
    • 人才培养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软件工程专业
      •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 认证培训
    • 调查问卷
    • 表格下载

信息学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张程冬发稿时间:2015-09-16浏览次数:135

信息学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程序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成立信息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接收工作实施办法、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负责复试的命题、考试、评卷、成绩审核、面试、公示等接收环节工作。

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按复试综合成绩和接收名额,择优录取。

参加复试推免生体检结果由学校门诊部负责审核。

二、接收名额和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名

软件工程4名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4名

欢迎计算机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等学生报名。

三、接收工作程序

1.9月14日,本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公示。

2.9月29日~10月21日,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向报名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告知学生复试具体事宜。

3.10月22日中午12:00前,学院按照接收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生拟报专业,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公示栏预公示10天。

四、复试工作

1.接收成绩计算

接收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接收成绩=复试笔试成绩×0.6+复试面试成绩×0.4。

2.复试笔试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F17数据库原理或F18通信原理

考试形式:闭卷

3.复试面试

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60分

外语综合水平面试:40分

五、其他事项

1.对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入学报到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向信息学院副院长陈明反映,信息学院304办公室,电话:61900603,邮件:mchen@shou.edu.cn。

4.未尽事宜,以学校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及国家相关新政策为准。

  

  

信息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201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