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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学科团队管理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张程冬发稿时间:2015-10-13浏览次数:323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洋信息[2013]教字9号





信息学院关于学科团队管理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为适应信息学科发展需要和加快教学科研型学院建设需要,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挥信息学科的学科团队集中公关、重点突破的优越性,鼓励优秀学科团队脱颖而出,特制定学科团队管理和考核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 团队的申请与组成

  1. 学科团队负责人申请: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项目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较大横向课题项目负责人(到账项目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副高以上人员可以申请成为团队负责人。

  2. 团队组成:团队必须是有很好合作基础的研究人员组成,团队组成主要由团队负责人根据研究计划、任务和发展规划与相关教师协商组成,团队组成后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学科团队(负责人)申请表》,学院成立团队管理和考核专家小组,对团队的申请、团队人员结构、团队任务检查以及团队方向合理性进行审核。

  1. 团队管理

  1. 为保证学科团队的稳定性,原则上团队成员相对固定,聘期内每年在年底允许学科成员的调整,调整时填写《学科团队成员变更申请表》,学院批准后方可调整。

  2. 每位教师在同一时期内只能加入一个团队。

  3. 在聘期内每年年初可以提出新团队组建申请。

  1. 团队的任务

  1. 承接和完成信息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的科研工作,作为学院研究力量的主体。团队经费任务不得少于成员个人任务书规定的经费总和;

  2. 发表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在聘期内,团队完成的论文任务量不得低于聘期所有成员总论文任务量的总和;

  3. 组织申报和积极参与国家或地方重大、重点项目的申报;

  4. 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

  5. 积极主办、承办和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

  6. 努力提升信息学科的研究水平和科研竞争力。

  1. 团队的考核与奖励

  1. 聘期内团队完成或超过论文任务,除根据学院的奖励办法奖励每篇论文作者外,将论文奖励金额总和的10%奖励给团队;

  2. 对团队任务内的科研经费,到账科研经费的1%作为奖励给团队;超过团队任务的科研经费,到账科研经费的超过部分按1.5%奖励给团队;

  3. 聘期结束时,学院聘期专家对学科团队的业绩进行评估,学院根据专家评估,对团队进行全面考核并进行排序,对排序在前30%的团队进行奖励。

  1. 团队建设与政策支持

  1. 学校内部资源(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项目、085项目、财政预算经费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支持团队建设;

  2. 学院在可控的情况下优先支持团队申报定向申报的教委创新项目、上海市自然基金项目等项目;

  3. 团队的硕士生导师可以优先挑选研究生,加入团队的研究生由团队统一安排研究任务。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二0一三年六月


主题词:奖励  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印发

校对:徐锋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