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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试行稿)

来源:张程冬发稿时间:2016-11-17浏览次数:119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大信息学院 [2016]5号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试行稿)

  

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涉及三大类,既专控类政府采购项目、非专控类自行采购项目和招投标项目。依据《上海海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海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结合信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以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使其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操作流程如下:

一、固定资产验收流程:

针对需要做固定资产的设备(含家具和软件),采购到货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专控仪器设备验收单》或《上海海洋大学普通(零星)仪器设备、家具验收单》,由使用者本人签字;

2.登陆数字校园平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固定资产登记信息;

3.到张程冬老师处签字进行固定资产设备实物验收;

4.拍摄一张较为清晰的设备正常使用的相片(需开箱拍照),带报账单、采购任务单、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到覃学标处签字进行固定资产备案登记,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台账)》;

5.到学校设备管理处做固定资产登记复核,领取固定资产入账单;

6.在校设备管理处复核后,到张程冬处贴固定资产标签;

7.交财务处报账。

注:设备处最新规定信息学院固定资产登记需有固定资产管理员张程冬、实验设备管理员覃学标签字后方生效。

分工与职责:

张程冬:设备实物验收、设备处固定资产贴标,年终固定资产对账、自查及审计。

覃学标: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备案。配合张程冬做固定资产统计及贴标,年终固定资产对账、自查及审计。

裴丽娜:档案管理。

二、固定资产出入库流程:

1.入库备案登记:固定资产验收时,由覃学标和使用人共同登记的《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台账)》,由备案登记人覃学标打印签字后,每月与实物验收人张程冬对账签字、实验室主任陈庆海签字,交院长审核,裴丽娜备案。

负责人:覃学标、张程冬、裴丽娜

2.出库: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仪器设备出库登记表》),专业实验室审核,实验室主任陈庆海签字,各部分分管负责人签字、院长签字后,找覃学标进行出库登记并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台账)》。《出库申请表》、《登记表(台账)》由覃学标复印后每月向张程冬、裴丽娜备案。

负责人:覃学标、张程冬

三、固定资产借用转移流程:

固定资产借用分为短期借用(一学期内)和长期借用(一学期以上),泛指在张程冬处及覃学标处,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后,发生使用人或安置地点改变的固定资产,须办理固定资产借用转移手续。具体借用流程如下:

1.短期借用(一学期内)

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经本人、分管部门负责人、院长签字后,到覃学标处作《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台账)》备案登记使用人、安置地点更改,进行借用转移。

归还手续:

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归还部分)》,到覃学标处作《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台账)》备案登记使用人、安置地点更改,进行归还转移。

2.长期借用(一学期以上)

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经本人、分管部门负责人、院长签字后,到张程冬处作学校设备处固定资产登记使用人、安置地点更改,打印新的使用人、安置地点资产标签,到覃学标处作《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台账)》备案登记使用人、安置地点更改,进行借用转移,并粘贴新的使用人、安置地点资产标签。

归还手续:

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归还部分)》,到张程冬处作学校设备处固定资产登记使用人、安置地点更改,打印新的使用人、安置地点资产标签,到覃学标处作《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台账)》备案登记使用人、安置地点更改,进行归还转移,并粘贴新的使用人、安置地点资产标签。

四、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按照《上海海洋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学校报废要求执行,凡符合该项仪器设备报废条件的,可作报废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仪器设备,由所在部门填写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审批表(请见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不同金额类别的报废鉴定审批表http://sysb.shou.edu.cn/DownloadClass.asp?ChannelID=8&ClassID=11),交至专业实验室办公室。申请报废工作,原则上每年1次,一般安排在5-6月份。确实需要提前办理的,须经专业实验室同意。

2.审核报废仪器设备,专业实验室根据学校有关资产报废的办法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报废申请批准后,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发放报废仪器设备通知书为准。

3.对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相关经办人应到专业实验室办理注销手续。专业实验室将统一回收、统一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学校相关部门,并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残体。

由于纸质复印件保存年限有限,专业实验室负责电子存档工作,包括合同及现场验收设备电子档案等。专业实验室每月进行台账入档、每年底会进行合同清查与汇总,设备固定资产自查等工作。

负责人:陈庆海

本试行细则经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党政联席会通过。

本试行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相关条款由信息学院实验室负责解释。

  

  

  

  

  

  

  

  

  

  

  

信息学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2016年11月15日印发

拟稿:徐锋(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