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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2020年第12号文-信息学院学术、教学工作、学位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张程冬发稿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13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洋信息  行[2020]12号

信息学院学术、教学工作、学位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


为了增强学院本科教学、学术学位管理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学术学位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学术委员会

1.审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研究“十四五”发展规划。

2.审议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建设规划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研究招生计划。

3.审议重大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立项,组织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培训。

4.审议有关学术道德方面的议题。

5.评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评议、推荐上报各级各类教学、科研等学术奖励项目。

6.评议、审查研究生(含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

7.负责对申报技术职称人员教学、科研学术水平的评价、认定及材料审核;评价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并作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建议。

8.筹划、组织、指导各类学术活动,邀请领域专家为全院师生做科研前沿学术报告。

  1. 教学工作委员会

1.对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改立项、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指导意见。审议2020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6月)。

2.审议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建立健全学院教学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管理、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实验技术岗位人员教学效果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指导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指导专业认证与软件工程专业的学士学位审核工作;指导与审核学院本科实验室建设工作。审议各基层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结果(4月、10月)。

4.指导学院的教师教学发展活动,组织2020年基层目标责任制考核(12月)。

三、学位委员会

1.审议2020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

2.审核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会成员名单等,处理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3.审议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和学术水平,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建议名单。

4.审定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学位课程设置。

5. 按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定的遴选办法,对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通过初审的名单。




信息学院

二○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学院学术、教学工作、学位委员会  工作计划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印发

校对:徐锋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