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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张程冬发稿时间:2020-12-09浏览次数:10

 

上海海洋大学文件

 

 

沪海洋设〔2020〕6号

 

 

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处室、直属部门:

安全是实验室一切工作正常开展的基本保证,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沪海洋设〔2019〕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

2020年7月31日


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开展教学和科研的所有实验场所;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包括我校全体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以及申请到我校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的校外人员。

(各级职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负责“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学院(部门):负责组织、督促学生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开展培训和准入考试工作;同时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与教育培训体系。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结合实验室性质、类型制定具有本实验室特色的安全准入制度并予以落实;核查进入实验室师生的准入资格,禁止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导师、实验指导教师: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准确了解实验的安全风险点,开展必要的应急预案演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指导学生正确操作仪器设备、使用试剂药品、按规定进行实验操作等。

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实验室安全状况、掌握实验安全知识、具备安全防护技能以及遵守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常识。

(三)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环节,组织集中学习(考试);

(二)选修“实验室安全管理”课程,通过考试取得学分;

(三)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以下简称“在线学习”);

(四)通过《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和其他网络或书刊等形式自行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

(五)通过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个人防护等安全讲座学习,或参加校外培训(考察)、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活动、参与或观摩安全应急演练等形式学习。

(基本流程)

一般流程

1.线下组织集中考试,成绩合格者(90分及以上);

2.实名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系统在线考试,成绩合格者(95分及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在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后,由设备处统一发放《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证书》。

非本校人员

须经学院(部门)批准,报设备处备案,开放考试权限,成绩合格(线上考试95分及以上,线下集中考试90分及以上),并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后,准予进入实验室。

涉及特殊风险

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危险因素的作业人员,须到指定单位,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操作证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个人可自行报考,学院(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必要人员集中考证,学校每年统一定期组织一次。

(考核)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实验室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综合治理评分评价的依据。对准入制度执行不力的学院,即有未取得准入资格而进入实验室情况的,将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施行时间、解释权)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