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沪海洋信息 [2022] 行5号
信息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程序
1.启动评选工作。学院将评选工作办法、安排,于评选工作启动前,通过有效途径向学生公布。
2.学生自愿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年奖学金评审通知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填写《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附发表论文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交导师和辅导员签署意见。
3.学院评选。毕业班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成绩、奖惩情况等进行审核,将审核无误的学生综合评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的院长;组员:毕业班辅导员、科研秘书、学生代表等)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以及学院的评选名额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4.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优秀毕业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评选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 =学术科研成果 +个人平时表现 +毕业去向
1.学术科研成果计算细则
分值 | 说明 | |||
科 研 成 果 | 国家级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 100 | 以学生排名计,排名每退后1位,加分分值减少50%。 | |
国家级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 90 | |||
省部级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 80 | |||
省部级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 60 | |||
省部级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 40 | |||
各区市委办局科技成果奖一等奖 | 30 | |||
各区市委办局科技成果奖二等奖 | 20 | |||
各区市委办局科技成果奖三等奖 | 15 | |||
校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 | 20 | |||
校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 | 15 | |||
校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 | 10 | |||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有证书) | 5 | 以学生排名计,排名每退后1位,加分分值减少50%。 | ||
进入实审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 | 2 | |||
软件著作权(有证书、导师出具证明给科研秘书) | 2 | 1、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第一完成人为导师),第二完成人(第一完成人非导师)分值减半,第三完成人分值再减半,分值计至第六完成人。 2、重要提示:导师必须在拿到软件著作权证书后,第一时间向学院科研秘书备案所涉及研究生在相应工作中的贡献度排序,评选时知识产权材料由科研秘书提供证明。 | ||
学 术 交 流 |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为正式代表宣读论文 | 12 | 需提供学术会议的正式代表名单等相关证明 | |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作为正式代表宣读论文 | 8 | |||
在会议上论文获奖 | 4 | |||
省市级研究生论文报告会/学术论坛 | 16 | 特等奖 | ||
14 | 一等奖 | |||
12 | 二等奖 | |||
10 | 三等奖 | |||
8 | 优胜奖 | |||
校研究生论文报告会/学术论坛 | 15 | 特等奖 | ||
12 | 一等奖 | |||
10 | 二等奖 | |||
8 | 三等奖或优胜奖 | |||
科研工作分 | 10 | 一等奖(不多于当年参与汇报学生数10%) | 1、学院每年组织一次交流汇报,汇报时间为春季学期。 2、学生需进行全院公开报告,提交任务清单需导师签字; 3、根据学生汇报的项目工作任务、内容及个人在项目中的贡献情况,评委打分,排序确定获奖等级。 4、学生汇报内容为当学年参与项目的情况。 5、该项分数在可在研三评奖中累计。 | |
8 | 二等奖(不多于当年参与汇报学生数10%) | |||
6 | 三等奖(不多于当年参与汇报学生数10%) | |||
1 | 优胜奖(不多于当年参与汇报学生数10%) | |||
研 究 论 文 发 表 | SCI期刊Ⅰ区,计算机协会(CCF)A类 | 60 | 1、以第一、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正式发表的论文有效,未有特殊说明的增刊无效。 2、论文被SCI、EI收录须提供检索证明,若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SCI期刊的收录目录(按评选当年度SCI收录目录为准)。核心期刊有收录证明但尚未见刊,分值减半。 3、CCF中文期刊不算在内 4、特别说明,此条仅针对学业奖学金评选适用,评选校级其他奖励和校级以上奖励时以学校认定见刊为准。 | |
SCI期刊Ⅱ区,学科权威期刊(见附录1),计算机协会(CCF)B类 | 40 | |||
SCI期刊Ⅲ,Ⅳ区,SCI会议收录,EI刊物(见附录2),计算机协会(CCF)C类 | 30 | |||
在CSCD核心库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含附录1的增刊) | 12 | |||
科创比赛获奖 (附件2) | A类科创比赛获得国家级特等奖 | 50 | 1、项目负责人先拿到15%分数;剩余85%的分数由整个项目组均分(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2、AB类赛事见附件3; 3、比赛所获奖项仅计算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4、IT类大赛同等级别高于A类5分;报名且初审合格者加1分。 | |
A类科创比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 45 | |||
A类科创比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 | 40 | |||
A类科创比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 | 30 | |||
A类科创比赛获得国家级优胜奖 | 25 | |||
B类科创比赛获得省部级特等奖 | 40 | |||
B类科创比赛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 30 | |||
B类科创比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 | 25 | |||
B类科创比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 | 20 | |||
B类科创比赛获得省部级优胜奖 | 15 | |||
其它 | 出版专著 | 3 | 个人完成1万字以上,每增加1万字再加2分。 注:导师认定参编。 | |
出版教材 | 2分/章 | |||
培养 环节 | 文献综述 | 1 | 优 | |
开题报告 | 1 | 优 |
注:科研成果必须与研究生本人专业相关,第一单位署名必须为上海海洋大学,如果第二单位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则科研成绩对应相应级别加分减半。
2.个人平时表现计算细则
1)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称号,计为30分,(同一学年不同奖项不可累计);
2)学术活动签到卡中,签到一次得0.5分(满分5分);
3)CET-6分数425-500分,计为5分,CET-6分数501及以上计为10分;
4)担任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每满一学年计10分,最高30分;担任其他班委,根据工作量考核加分,由辅导员、班委会共同打分,一档20分,二档15分,三档10分;
5)担任校、院研会主席团成员,每满一学年计15分,最高30分;担任校、院研会部长满一学年计10分;
6)担任学院党支部委员,每满一年计10分;
7)A+B学年奖学金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
8)专项奖学金每次计为2分;
9)国家奖学金每次计为3分;
10)同一学年的同一奖项只计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绩计算;只计算研究生学习阶段的获奖情况(四、六级除外)。第4)、5)、6)条款涉及的职务加分不重复累计,如遇职务重复,按最高分计算。
3.毕业去向计算细则
学生已确定毕业去向,已签三方协议书,或取得升学入学通知书(或有拟录取名单),或自主创业等,计为20分。
三、注意事项:
1、学科权威期刊:《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电子学报》《通信学报》《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中国科学》《数学学报》《海洋学报》《物理学报》
2、学科期刊 (相关学科EI期刊):《地理学报》《武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遥感学报》、《测绘学报》等与学科相关的EI期刊论文
3、科创比赛
根据最新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团委)认定的A、B类赛事
IT类赛事:“华为杯”中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华为“创想杯”校园开发者大赛、ESRI 大赛、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ACM程序设计大赛
研究生类赛事: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A类)
四、本细则于2022年2月24日会议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行,由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2022年2月25日
主题词: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评选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印发 |
校对:徐锋 (共印9份)